新华网兰州3月3日专电(记者 赵锋)记者从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今年甘肃省将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引导大中型房地产企业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切实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量。
甘肃省鼓励大型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和运营公共租赁住房。今后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面积10%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凡不按比例配建的,不得审批其他新的开发项目。
甘肃省明确要求,公共租赁住房要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供应。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照低于同地段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实行动态调整,确保以租养房。
此外,甘肃省对已批准的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其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符合条件的,将按照经济适用房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责任编辑:UN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