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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挑战乙肝歧视第一人:消除歧视还有路要走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2011年03月04日09:44

  人事仲裁 网上求助 法院诉讼

  在浩浩荡荡的就业大军中,大学生李海瑞算是幸运儿,他过关斩将,顺利考入了事业单位。 

  见习期间,一纸体检报告却将他的饭碗搁浅。因为身患乙肝,如期转正变得十分艰难。 

  不断地休养、复检,其中备受煎熬。从2007年至今,人事仲裁、网上求助、上法院,几经风浪,最后转正的那一天,他身心俱疲。 

  在一家网络论坛,他把自身的遭遇定义为 “山西第一乙肝歧视案”。

  A 体检报告让“铁饭碗”遭搁浅

  2006年7月,大学毕业后,李海瑞选择了考“饭碗”。“我报考的是山西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的岗位。”让人羡慕和欣喜的是,他顺利被录用,并被安排到省无委会临汾管理处监测站工作。家在襄汾县、工作单位在临汾市,李海瑞觉得这就是自己的“铁饭碗”。 

  见习期的2007年3月,单位组织职工体检。体检报告显示,李海瑞“乙肝五项异常,建议复查”。复查的结果让他眼前一黑:乙肝“大三阳”,转氨酶很高,肝功能异常,属肝炎患者。 

  经过两个多月的住院治疗,2007年6月下旬,李海瑞出院了。“我要求上班,领导说要拿出健康证明。”他说。但在医生看来,这样的病症无法开具健康证明,只能拿出乙肝“大三阳”以及肝功能正常的检验报告,这样的“康复证明”,单位并不认可。

  当年8月,同批进来的同事如期转正,李海瑞却被搁浅。“见习期是1年,他的见习期不够,中间大概有4个月没上班,所以当时延期。”省无委会临汾管理处处长栗红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B 转正?辞退?用人单位很纠结

  单位有人得了乙肝,同事们多少有些心悸,这让李海瑞十分苦恼。 

  “更让人不能接受的是,2007年9月,我回单位后,监测站领导一直不给安排任何工作,甚至言语歧视、伤害我。”他表示,在提出涉及工作及请求转正的问题时,对方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2008年一年,2009年春节后,他多次讨说法仍然无果。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栗红星表示,“事业单位录用人员也参照此规定执行。” 

  “如果录用前被查出,直接不予录用;但李海瑞是被录用见习期间查出的乙肝,无法断定其是录用前还是录用后患病,因此不能辞退。”栗红星表示,但是他必须积极治疗,以证明不是肝炎患者才行。他还向记者展示了2008年6月3日的体检报告,其中显示李海瑞仍为“大三阳”。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单纯“大三阳”而无肝脏生化异常者(肝功能异常)不应按现症肝炎患者对待,而应按乙型肝炎病原携带者对待,做体检合格结论。“区别乙肝肝炎患者和乙肝病毒携带者,主要看肝功能是否异常,而不是看‘大三阳’或HBV-DNA检测。”省中医院专家说。 

  一名单位职工向记者证实,实际上,在此期间,单位负责人包括一般职工都很纠结。如果转正,那么单位其他职工的健康能保障吗?不转正吧,辞退的理由是什么,乙肝“大三阳”?

  C 娶妻生女一切都很正常

  转正之前,李海瑞的工资是1147元,扣除医保24元,公积金60元,剩余1063元。而每月的医药费至少需要960元,只有100余元来吃饭、生活、交通、通信,他感觉难以为继。“如按正常,转正后工资应是2000多元,生活、看病基本不是问题。”李海瑞说。家境并不富裕,要花钱的地方很多,无奈之下,他甚至向单位等方面借钱过活。 

  除了经济上的困难,如何消除和同事之间的“一米线”的距离,也让李海瑞颇感头痛。一有机会,他便“普及”乙肝知识:自己已经不是肝炎患者,而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乙肝病毒可传播的途径有三种:血液传播、母婴传播和性传播。而日常工作或生活接触,同一办公室工作,甚至包括握手、拥抱、同住一宿舍、同一餐厅用餐和共用厕所等接触,都不会传染。 

  2008年3月,李海瑞决定先结婚。婚后,他还和妻子商量要孩子。2009年9月,他们的女儿诞生了,体检证明,妻女皆健康正常。在李海瑞看来,这恰恰从另外一个方面证明了自己的“清白”。  

  D 对簿公堂 单位终于开始让步

  这样的努力,换来的是仍是漫长的等待,维权在所难免。2009年10月,经历人事争议仲裁无果后,他又加入了一家以乙肝为主题的网络论坛。  

  “多年前,我顺利考入大学。之后,有幸运找到工作。我很珍惜,也非常在乎,这一切都来之不易。”李海瑞在网帖中说,“这次生病是自己人生的一次坎坷,回想起这两年的路程满是辛酸。”  

  发帖是为了引起关注。李海瑞坦言,也希望在此找到那些同病相怜的“战友”,一起维护自己的权益,因为自己一度感觉灰头丧气。 

  2010年3月,在“战友”的鼓励下,李海瑞将单位诉诸法院,把临汾管理处和监测站都告了。但因为被告名称和登记地不符等原因,他又撤了诉。他的代理律师侯军磊表示,也是在这个时候,事情有了转机。“单位要我提要求,尽量满足。”李海瑞说,实际上自己提的转正、补发工资的要求,并没有立竿见影地实现。去年5月底,他还来到太原,找到省无委会的领导,在领导的督促下,他的手续才得到办理。  

  E 消除歧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从2007年8月该转正至今,整个过程中,应该补发、正常发放的工资,李海瑞都顺利拿到了。“我的‘饭碗’又重新端上了。”他说,但是,从搁浅到重新端起饭碗,其中的煎熬鲜有人知。“领到工资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还单位钱,总共还了1万元。”  

  截至记者发稿时,李海瑞表示,仍有一些值班费、节假日福利等待遇,没有落实到位,因此,自己还打算再次和单位对簿公堂。目前,起诉状已提交至尧都区人民法院。  

  近年来,国家曾多次发布政令,直指乙肝歧视。去年2月,人社部、教育部、卫生部三部门明确,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进行任何涉及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的检查,包括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等。但是在现实中,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遭受的就业歧视仍屡屡发生。  

  2月23日至3月31日,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工商等部门联手,进行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顿行动。其中,招人时,违反规定将“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的用人单位,将被责令改正。但在职人员被单位查出乙肝后,可能遭遇的就业歧视,仍然有待多方努力,逐步消除。  

  消除乙肝歧视,还有路要走。  

  本报记者 王斌 岳威

  本版图片由东方IC提供 

(责任编辑:news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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