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4年进入公众视野,这个人就再也没有在大众眼前消失过。他是个热门人物。每一年,不管你是有意还是无意,总会发现,这个人在打一些让你不得不关注、媒体不得不报道的官司,虽然他的职业不是律师。
他似乎是一个人在战斗。他叫郝劲松。
5年舞步
“那一天一夜,我的几部手机几乎一直在响,电话一个接一个,几乎全是各路记者打来的,光漫游费就花了至少1500元。”
2011年2月25日,山西,39岁的郝劲松面朝大门坐在酒店房间的沙发上,回忆起当年的经历,挥着胳膊,眼冒精光,脖子上的血管鼓得如同蚯蚓。
他说的是4年前的场景。那是2007年1月10日,当天,铁道部突然宣布:实行了14年的春运火车票涨价制度废除,今后不再涨价。
此前,他与铁道部已缠斗近3年:先是2004年诉火车餐车不给发票,胜诉后接着在2006年4月诉铁道部春运涨价不开听证会程序违法,缠斗大半年后一审败诉,他又在检察日报、华夏时报上发公开信,致时任铁道部部长、现身陷囹圄的刘志军要求顺应民众呼声春运不涨价。但当这个结果真正到来之时,连郝劲松本人都觉得十分突然。
“当时我要去浙江接受采访,正要上火车,一个朋友给我发了一条短信说春运不涨价了,我还以为他在开玩笑。”直到一名法制晚报记者语气激动地打电话给他,说自己刚从铁道部发布会现场出来,他才意识到,这一天真的到来了。
那之后从太原到浙江坐火车一天一夜的旅程,郝劲松的两部电话几乎一直在响。“口干舌燥。手机很快没电了,整列火车只有列车长室有个电源插座,就插着充电器接电话。”打到后来,两部北京号码的手机都没了话费,郝劲松就让打进电话的北京记者帮忙充话费,“这个充一百那个充两百,后来一算,长途加漫游花了1500多。”
虽然铁道部始终没有承认这个决策与郝劲松的行动有关,但坊间的说法是,没有郝劲松,该决策绝不会来得这么快。
对于郝劲松,这才刚刚开始。
2007年11月,郝劲松正式介入“周老虎”事件,开始了与陕西相关部门及国家林业局的缠斗。虽然这一次他不是绝对的主角,但这场戏中这名演员一直在以自己的方式表演,并贯穿全剧的始终, 2008年虎案真相大白、乃至最后周正龙因为“不听话”锒铛入狱之时,公众都能看到其身影,听到其声音。
2008年1月,郝劲松申请旁听国家发改委有关手机漫游费降价的听证会,被以“座位不够”遭拒后在新闻发布会现场跳上椅子“大闹”会场。
2009年,郝劲松介入上海“钓鱼执法”事件,为受害者上海白领张晖和河南到沪农民孙中界免费法律援助,最终胜诉。
2010年4月,郝劲松成为福建南平血案8名遇害者家属的代理律师团领衔人,向南平实验小学索赔。
在过去5年,在聚焦最多公众视线的公共领域,他每一年都没有闲着。
个体试验
因为屡屡“制造事端”,他曾被称为“刁民”,有评价者说,现在他是“更刁的刁民”,因为现在的他更有经验。
“我不是刁民。我这么说,人民日报也这么说,这是当年他们报道我的调子。”郝劲松说。
人民日报这篇标题叫《郝劲松:我不是刁民》的专访发表于2005年。专访之后配发了一篇评论员文章,称其为“新时代的理性维权者”。那时候,郝劲松还在因发票问题与铁道部门鏖战,他刚闯进公众视野不久,影响所达到的高度离后来的诸多事件还相差甚远。
但其时是其个体试验的肇始。
“我们用实际行动,通过媒体舆论报道,让大家知道政府部门是可以告的,而且有时候是可以让它改变的。民不是与官斗,而是监督它,这种监督是宪法赋予的。法律条款你必须要行动才能改变,你的力量,你的权利,一定要从行动中才能获得。你我念一万遍宪法,或者在法学院学20年,可能这个条款一直是虚的,不能变成实际的力量。你要学,更要使用它。”
也许是为了验证自己“民”的身份,郝劲松无论是自己诉讼,还是作为代理人,都是以个人身份出现。他从来都不是律师,他从未获得律师资格证。
“律师身份会受到很多限制。”当被问及为何不争取一个律师身份以便进入更多法律领域,比如刑案领域时,郝劲松这么回答。“我不介入刑案。每个人都有他的研究领域,你能把这个领域做好就不错了,这伸一手,那伸一手,贪多嚼不烂。有了律师身份又如何?年检过不了也是枉然,有很多例子摆在那里。”
更多的时候,公众看到的郝劲松都是在行使诉权,践行其“学法要用,方能获得并壮大法制力量”的信条。其实,其实践远过于此。
“我一直认为,权利的基础首先是言论自由权,没有言论自由权,提其他都是空谈。”作为注脚,郝劲松将自己经历的案件尽可能告知最多的媒体;闲时每天大部分时间花在浏览国内外新闻,并将相关消息发布在论坛、博客和微博上。
“一家门户网站让我签微博独家发布协议,我没有签。我不能为了保证他们的独家,为他们一家独大贡献力量而损失了在更多平台发声的机会。”他同时告诉朋友:有微博就多开几个。“我告诉他们,一定要坚持说话,因为所有权利都一样,如果你不使用,它就会萎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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