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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婚姻自我意识增强 斗小三成婚姻保卫战热点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3月08日09:05

  中新网3月8日电 (生活频道 陈薇伊)综合报道,今天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女性权益保护”再度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在离婚率越来越高的今天,女性在婚姻中权益保护的现状更令人关注。

  七成离婚由女性提出 家暴婚外情系主因

  近日,由北京顺义法院对该院审理的800余件离婚案件调研发现:七成离婚诉讼由女性提起,超过50%的女性称自己在婚姻中的权益受到伤害,突出表现为遭受丈夫家庭暴力和丈夫有婚外情;海淀法院调研结果显示,妻子提离婚六成因“小三”, “斗小三”成为维护女性婚姻权益热点。

  顺义法院认为,7成离婚诉讼由女性提起,还有20%以上的女性曾提起过两次以上离婚诉讼,说明女性对于婚姻状态的满意度和容忍度远远低于男性。一方面表明,女性尤其是农村女性在婚姻中仍处于弱势地位;另一方面也说明,女性正在逐渐摆脱传统婚姻观念的束缚,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正在增强。

  从提起离婚诉讼的女性年龄阶段来分析,尽管“80后”的离婚浪潮愈演愈烈,但目前“70后”仍是离婚的主力军,占到了全部案件的37.8%。

  调研报告称,在顺义法院所有由女性提出离婚的诉讼中,婚龄在20年以上的比例高达四分之一。这些女性中有一半称自己长期遭受家庭暴力或丈夫不忠实于婚姻,但是为了孩子,她们一直隐忍度日,勉强维持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直至孩子长大成人才有勇气提出离婚。

  妻子提离婚六成因“小三” 男方外遇对女方伤害大

  近日,海淀法院发布一项调研结果显示,女性提起的离婚案件中,因男方有外遇作为起诉主要原因的案件占60%,但是由于证据不充分等原因,女方经常无法获得过错赔偿。在这种情况下,女方经常以不让男方探视孩子作为惩罚手段。

  海淀法院民二庭曾竞法官说,由于男方外遇对女方的身心伤害较大,女性当事人非常容易产生过激行为,导致庭审受到影响。在涉及争夺孩子抚养权的离婚案件中,女方要求抚养孩子居多,其中一部分在庭审中明确表示拒绝男方探视孩子,以达到惩罚男方有外遇,导致孩子抚养权问题又成为矛盾导火索。

  调研结果显示,女方提出过错赔偿时,对男方外遇或者与他人同居的事实不易举证,难以达到足够的证明力。有些是通过偷拍或聘请私家侦探偷录等方式取得的证据,因为合法性问题以及缺少其他充分证据佐证,导致事实难以被认定。

  针对这些婚外恋引发的离婚案,法官建议,婚姻中的女性应注重自身法律知识的积累,当权益遭到侵害时合理合法取证。涉及孩子抚养时,从孩子成长角度出发考虑探视问题,而不是从自身好恶角度进行不理智的惩罚行为,否则导致孩子身心成长不健康,母亲自身也会背负负罪感。

  

  维权:第三者插足,女子离婚可获精神赔偿

  根据我国婚姻法,“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之一,也是受害方获得损害赔偿的条件。因此,如果有第三者插足,女子离婚可获精神赔偿。

  据顺义法院调研显示,在声称丈夫有婚外情的女性中,有四分之一的人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之一,也是受害方获得损害赔偿的条件。可是,大多数女性无法提交丈夫与第三者同居的证明,能够提供的只是丈夫与同事、网友暧昧的短信、聊天记录以及照片等。

  即使这些证据能够认定丈夫有第三者,也很难认定丈夫与第三者同居。由于大多数男性有婚外情时都不会公开,女方搜集这类证据非常困难,因此她们以此起诉离婚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一般难以获得法院支持。

  据报道,李女士与比自己小四岁的白先生婚后的第二年女儿就出生了。随着时间的推移,二人开始为生活琐事争吵。

  2010年2月的一天,李女士突然发现丈夫经常在网上与一个女同事聊天,内容还非常暧昧。她为此事多次质问白先生,但白先生无论如何也不承认。李女士一气之下跑回了娘家居住。

  同年6月的一天,李女士和父母循迹将白先生与女同事堵在女同事的租住处,双方发生纠纷并报警。在派出所的询问笔录里,白先生的女同事亲口承认其与白先生自4月份开始就已经同居。

  李女士怒不可遏,准备离婚,但一想到自己从家里搬出反而成全了丈夫与别的女人在一起,孩子还这么小,她又犹豫了……

  然而,让李女士没有想到,2010年8月的一天,李女士突然接到法院的传票,丈夫竟然首先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庭审中,李女士同意离婚,但是她提出,双方感情破裂的原因是因为白先生有第三者,白先生在婚姻中的过错给自己造成了伤害,要求白先生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致使双方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是白先生与他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同居。白先生应承担过错责任,同时给李女士造成精神伤害,应当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最后法院判决两人离婚,白先生给付李女士精神损害赔偿金2万元。

  女性离婚维权有两难:取证难和获赔难

  女性提出离婚的原因主要是与丈夫性格不合、在日常生活中为琐事争吵,难以继续生活下去,这类离婚诉讼的比例为35%。除此之外,家庭暴力及婚外情已成为破坏婚姻稳定性的两大杀手。另外,男方酗酒、赌博、吸毒恶习,而且屡教不改等也是女性觉得婚姻难以为继的原因。

  离婚诉讼中,25%以上的女性称自己在婚姻中长期遭受家庭暴力,丈夫在吵架或酒后对自己拳打脚踢、语言恐吓、将自己赶出家门甚至扬言杀人。

  但是,其中只有不到25%的女性能够在法庭上提出充分的证据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证据主要为女性遭受家暴报警后由警察出示的报警记录;或者男性当庭承认自己曾打过妻子,但这个比例极低。

  少数男性即使面对警方的出警记录,也极力否认曾对妻子实施过家庭暴力,而女性仅提供伤情诊断证明及伤情照片等,却难以证明这是由家庭暴力直接造成的。

  一位法官告诉记者,从审判实践来看,更多的情况是,女性遭受家暴后未到医院开具诊断证明书,也未及时报案,当男方不承认有暴力行为时女方提供不了相关的证据,致使法官无法认定暴力事实。

  绝大多数遭遇婚姻变故的女性没有像上述李女士那样,她们无法提交丈夫与第三者同居的证明。她们提交的证据往往是丈夫与同事、与网友暧昧的短信、聊天记录以及照片等,即使这些证据能够认定男方有第三者,也很难认定男方与第三者同居。

  而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之一,也是受害方获得损害赔偿的条件,但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女方搜集这类证据非常困难,她们以此起诉离婚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一般难以获得法院支持。

  

  婚姻保卫战:

  80后女性吁姐妹对待婚姻做“三不女性”

  “80后”婚恋问题一直颇受关注。“三八”前夕,接受记者采访的不少“80后”女性就表示,对待婚姻,与其不休止地忍让,最终弄得鸡飞蛋打,还不如理直气壮地学做一个“三不女性”,即不将就、不妥协、不沉默。

  受访者表示,这样“亮堂堂”地沟通,或许更有机会解决分歧、达成谅解,更能得到应有的爱护与尊重。

  广东阳西咸水矿温泉度假山庄总经理张小姐每天都在为节日期间的促销活动奔忙着。作为“80后”、接受过良好高等教育的职业女性,张小姐对这一现状的态度显得较为理性。张小姐表示,与其怨天尤人做怨妇,不如挺直腰杆做个“明白人”。

  张小姐7日受访时称,她本人的思想较为倾向传统。虽然在她的朋友圈子里,“围城”内外的都有,同样不乏闪婚、试婚现象,但离婚在她们看来,导火索主要还是感情问题。

  在张小姐看来,自立、自强、自爱的精神对女性而言非常重要,因为这样更能赢得丈夫、家庭和社会的尊重,有了相互的尊重,婚姻感情就会牢靠得多。

  对此,供职于阳江电信部门的陈小姐表示,不光是“80后”,现代女性幸福生活的先决条件,都应以自立自强为基础。婚前的“等靠要”或许能够“得过且过”,甚至在表面上“过得很好”,但婚后就很不实际了。女人婚后一旦陷入了经济上的“依赖”,很可能就离情感上的约束不远了。

  陈小姐的闺中好友徐小姐认为,分离只是逃避“悲情”的手段之一。坊间所说的“80后”离婚多主要源于草率,这很偏颇、不公平。最起码,绝大部分“80后”当初的结合是理性的,没有谁会傻到拿离婚“闹着玩”。而眼下一种很突出的现象是,很多女性在婚姻生活中一旦遇到来自丈夫或家庭的不公平对待时,就选择忍耐或迁就,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这些不公平的延续,最终演变成劳燕分飞。

  虽然受访的“80后”对现代婚姻的理解五花八门,表达的方式有积极性的,也有无奈的,但张小姐的挺直腰杆做个“明白人”,与徐小姐的“亮堂堂”地沟通、理直气壮地做一个“三不女性”的观点,耐人寻味。

  中国民政部规划财务司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共有196.1万对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平均每天5300多对。而民政部在2009年的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中也曾提到,从近5年的情况看,离婚人数正呈逐年上升趋势,增幅高达7.65%。而2010年的离婚人数,更是创下了历史新高。有相关统计数据称,近5年来“80后”的离婚率已超过20%。

  新女性斗小三保卫婚姻:少用暴力多用智慧,更有效

  去年三八妇女节时,流行着一条短信:2010年女性新标准,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杀得了木马,翻得了围墙,开得起好车,买得起好房,斗得过小三,打得过色狼……

  而“小三”们也不弱势,她们气势如虹:“没有拆不散的婚姻,只有不努力的小三。”

  “小三”们咄咄逼人,揭竿而起,发妻们当然也要磨刀霍霍,保卫婚姻。但是想要打赢婚姻保卫战,不是破门而入“捉奸在床”,不是将“丑闻”公诸于世,而是要胸有成竹、不慌不乱、进退有据地在婚姻危局里寻找突围之路,最好始终保持着优雅的风度、从容的节奏和充满智慧的细节,这样才能既保住了婚姻,又没有失掉尊严。

  情感专家认为,大多数女人遇到诸如“老公外遇”、“小三入侵”这类婚姻危机,通常的反应是,情绪失控、心理崩溃、四处求援、穷追猛打……而保持优雅的风度,则需要对局面的清醒认识。“小三”固然年轻、貌美,看似有实力,且咄咄逼人。但有个数据,可给女人壮胆,只有不到20%的男人离婚后,会和“小三”结婚。原因其实很简单,不少男人会偷腥吃鱼,但没几个会因此修个鱼塘。和“小三”看似火花四射,但逢场做戏的成分不少。而“小三”天时地利人和全都不占,大都是纸老虎,所以发妻们不要自己先怯了场、乱了阵脚。

  除非女人一开始就把门封死,多数男人,在春梦醒来后,是要回家的。所以,从一开始,就不要有把事情闹越大越好的念头,这不是一个需要亲人、朋友甚至公众参与的事情。不要逢人便诉苦,也不要四处搬救兵。一个人去面对,不求速战速决,但要步步为“赢”,这个时候,女人越从容、越自信,就越让男人敬畏,越让“小三”心虚,而民意,也会在你这边。

  著名情感专栏作家连岳有句话:我喜欢那种有尊严的男女,孽缘也罢,善缘也罢,开心地融合时像水一样干净,能适应各种形状;痛苦地分手时像刀子一样干净,能斩断任何依赖。感情一产生就像账房先生在算收支,你欠我几分,我又借你几厘,越算越让爱情成为负资产,这是痛苦的会计学,不属于爱情范畴。

  有尊严的男女,才会有有尊严的情感,所以,“斗小三”,有一个前提是:不能丢掉尊严,不然,可能什么都丢了。(中新网生活频道)
(责任编辑:UN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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