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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干部冒充局长签名 伙同中介房管套骗过户金

来源:中安在线
2011年03月10日10:01

  利用房产局跟地税局不联网、信息不畅的制度漏洞,地税局一位专门负责二手房完税的工作人员(聘用)跟房产中介业务员勾结,冒充局长签字,出具根本没有缴税的完税单,吞食买房人的税金后使得房屋过户。 3月9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出具虚假完税单诈骗二手房过户税金案。这一引起合肥市二手房市场“地震”、波及多家房产中介公司,税务和房产部门均有人员涉案的诈骗税金案究竟是如何得逞、如何“露馅”的,9日庭审揭开了种种内幕。

  多人涉案引发二手房市场“地震”

  去年夏天,合肥市地税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一起二手房交易的完税单是假的,税务部门立即报案。公安机关将嫌疑人王健传唤到案,王健交代了他利用职务之便勾结房产中介业务员吞食买房人税款的事实。税务、房产部门均有人涉案,多家房产中介业务员被立案调查。大量涉案人员不日都将走上法庭受审。

  今年28岁的王健案发前系合肥市新站区地方税务局(下称新站地税局)助征员。据新站地税局出具的有关材料显示:王健由该辖区长淮街道推荐到税务局上班,系聘用制员工,从2007年起专门在新站地税分局缴税大厅负责二手房完税工作。正常程序下,买卖双方或者房产中介业务员拿着房产局核准的房价后,王健按照房价的5.5%核税,买卖双方或者房产中介业务员到银行交钱(即税金)后,持银行的缴费单到税务局换《合肥市房产转让完税/免税审核通知单》,再持完税通知单到房产局过户。王健直接收取或者让二手房中介公司业务员收取买房人税款后,大肆出具假的完税通知单,再由中介公司业务员带领买卖双方到房产局过户。这样买房人缴纳的大量税款分文没有缴入国库,而是落入了王健和中介公司业务员的手中。

  勾结房产中介诈骗税款

  2007年底,王健的同学李某找到王健,李某的叔叔购买了新站区胜利新村一套二手房。李某为了叔叔少交税金找到王健帮忙。王健随便拿起自己手头的一张完税单,并喊中介公司业务员祖恩华,让祖恩华拿着这张审核单带买卖双方到合肥市房产局产权监理处办理了过户手续。没有缴纳税金李某的叔叔为了感谢王健,送了2000元给王健。随后,王健开始肆无忌惮地用雷同手段,大肆骗税款。

  据公诉机关指控:自2007年12月至2008年5月,王健利用其工作便利,套取了大量盖有新站区地税局公章的空白审核单。伙同房产中介公司业务员祖恩华、卢文江(另案处理)等人,诈骗钱财。王健承认,他按照应缴税款的七折甚至五折收费。

  2007年12月,王健伪造税务审核单,伙同庞志(另案处理)等人帮助他人在合肥市房产局产权监理处办理了合肥市新站区香江国际家园一套房产过户手续,诈骗汪某14000元,王健得赃款11000元,庞志得赃款2000元。 2008年5月,王健伪造税务审核单,伙同祖恩华帮助他人在合肥市房产局监理处办理了合肥市新站区兴海苑一套二手房过户手续,骗周某某6000元。

  房产局人员明知是假仍帮过户

  许秀耘曾任合肥市桃园房产公司业务员,从事二手房交易有六年多的时间。2008年,许秀耘购买了假的完税单,又购买了合肥市新站区、瑶海区、蜀山区、经开区四个区地税局的假公章。由于王健只能办理新站区的“业务”,不得不找许秀耘办理其他区的业务。一张假完税单被税务机关识破,这一系列案件得以告破。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4月,经王健介绍,许秀耘伪造单据,伙同祖恩华、孙敏在合肥市房产局蜀山分局为金湖新村一套二手房办理过户手续。合肥市房产局蜀山分局工作人员吴某某(另案处理)明知是假税票情况下,为其办理了该套房产的过户手续。

  公诉机关指控:王健、孙敏、许秀耘、祖恩华采用伪造地税局审核单(完税单)等欺骗手段,在未缴纳税费的情况下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诈骗15位受害人(买房人)钱财,四人行为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王健诈骗金额共计121085元;孙敏、许秀耘诈骗金额达51800元,祖恩华诈骗金额为27300元。

  对于案件的定性及谁是真正受害者,该案的辩护律师提出了不同观点。王健的辩护律师认为:由于王健等人按照实际缴税数额的七折或者五折诈骗买房人税款,实际上买房人并没有受到损失,甚至某种程度上是“受益者”,王健的行为不属于诈骗。

  由于案件复杂,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孔华、章蓉蓉、余红霞)

(责任编辑:news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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