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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四成离婚因“小三”插足 80后成离婚案主角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2011年03月11日02:10
近两年的离婚案件有四成以上涉及第三者问题
近两年的离婚案件有四成以上涉及第三者问题

  四成离婚案都因“小三”插足 80后离婚率约增加5%

  信息时报记者 聂奇文 通讯员 王创辉 任守庆

  3月9日,东莞市第二法院向媒体通报了近两年离婚案件调查报告,对沿海片区主要镇街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进行了调研分析。调研报告显示,近两年来,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离婚案件占到了80%以上。离婚的原因有四成以上是由于“小三”插足造成的,家庭暴力和夫妻“冷战”现象也成为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记者在数据中发现,80后成离婚案的主角,而女性主动提出离婚的比例也大幅提高。

  四成离婚都有“小三”踪影

  调研报告显示,该院2009年全年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426宗,结案407宗,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的195宗,以撤诉方式结案的59宗。2010年全年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461宗,结案444宗,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的234宗,以撤诉方式结案的54宗。

  在以往的离婚案件中,当事人提出的离婚理由多为性格不合,也有部分主张与对方家人相处不洽。而近两年的离婚案件,有四成以上涉及第三者问题,尤其是女方当事人,无论作为原告还是作为被告,半数以上都主张男方与婚外异性存在不正当关系。此外,伴随着夫妻间因精神方面的原因而导致的“冷战”现象已屡见不鲜,这也成为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

  80后离婚率约增加5%

  在第二法院近两年受理的离婚案件涉及当事人1402名,经抽样统计,年龄段分布在20至30岁之间的约408人,30至40岁之间的约585人,40至50岁之间的约394人,50岁以上的约15人。较之往年,30岁至40岁年龄段的离婚案件所占比例虽仍为较高,但已有所降低;而20至30岁年龄段当事人(即80后)则约提高5个百分点。与此相应,离婚案件中婚姻关系存续的期限则有缩短趋势。

  另外,该院在近两年审理的701宗离婚案件中,女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比例超过65%。这与传统离婚案件中原告多为男方的情况相比,变化较为明显。

  相关案例 网恋闪婚一周闹离婚

  东莞虎门男子梁某雄今年30岁,25岁那一年,他和同镇姑娘谭某英相恋了。两人都是80后,他们的相识过程也有着时代特点。2005年6月,两人通过QQ网络聊天相识。2006年6月23日,在网恋一年后,两人在还没有深入了解彼此的情况下,就在东莞虎门镇民政部门登记结婚。

  结婚一周左右,两人因为性格不和及缺乏了解,加上梁某雄经常数落一些陈年琐事,双方经常吵架。谭某英于是提出离婚。2007年9月16日,梁某雄和谭某英生下了一个女儿。女儿出生后,两人的争吵依然不断,谭某雄已经十余次提出离婚。

  谭某英称,繁琐的争吵严重损害了本不深厚的夫妻感情。女儿出生后不久,她就搬回了娘家居住,两人分居已达两年多时间。梁某雄说,他多次提出让谭某英回家,但都被拒绝了。梁某雄感叹说,虽然同住虎门相距不远,但两人的心却隔的很远很远。无奈之下,梁某雄起诉至虎门法庭请求判令两人离婚。

  东莞第二法院虎门法庭查明,两人以网络聊天方式相识后结婚,夫妻生活出现矛盾,庭审期间两人都表示感情已经破裂同意离婚。据此,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女儿归谭某英抚养,梁某雄每月支付800元抚养费。

(责任编辑:UN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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