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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籍免费师范生确保在京就业 违约需缴纳违约金

来源:北京晨报
2011年03月18日02:14

  本市免费师范生就业管理办法公布

    京籍免费师范生确保在京就业

  晨报讯 (记者 施剑松)本市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将确保在京中小学中任教。昨天,市教委公布了本市免费师范生就业管理办法,确定免费师范毕业生将按协议到北京市中小学任教,服务期不少于10年,并鼓励毕业生到远郊区县农村、山区中小学任教。

  据悉,凡已与市教委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均适用这一办法。本市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可根据北京市有关区县教委公布的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信息,在全市范围内与用人单位进行自主双向选择。

  办法规定,到城镇中小学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2年。在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间仍享受派出学校原工资福利待遇。免费师范毕业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录取为教育硕士研究生,在职学习。

  毕业后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免费师范生,须一次性向市教委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相当于该费用50%的违约金。市教委负责免费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对违约的免费师范生,将建立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本人人事档案。

  作者:施剑松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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