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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监管踢皮球现象令人忧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3月21日07:18
  一语中的

  冯海宁

  赴河南督导调查的农业部官员表示,只要是抽检自然会有漏洞,“瘦肉精”事件暴露出整个监管链条上的缺陷。据了解,济源双汇公司已于17日起召回市场流通产品。截至目前,已召回肉制品2000多吨、冷鲜肉70多吨(3月20日《新京报》)。

  抽检的确有漏洞,普检目前又做不到,食品安全监管的漏洞似乎难以堵上。但抽检与普检能否相结合?如果饲料、喂养、运输、屠宰、批发这些环节只能做到抽检,那么,终端零售环节能否进行普检呢?这些问题值得思考。毕竟,“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天。”

  事实上,食品安全监管不仅是因为抽检会有漏洞,“九龙治水”体制下的互相推诿也会有漏洞。据报道,对屠宰厂不检测“瘦肉精”这个问题,农业部门称,“瘦肉精没有监管依据”,根据相关文件,应该由商务部门主要负责。而商务部门则称,依据动物防疫法和相关文件要求,目前是农业主管部门进行驻场开展工作。

  也就是说,农业部门认为是商务部门负责屠宰厂监管,而商务部门则认为农业部门负责屠宰工作。两个部门的职责都有相关的法律和文件作为依据。看来,谁也不愿意与“瘦肉精”扯上关系,谁也不愿意承担“瘦肉精”事件的责任。“九龙治水”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弊病再次充分暴露。

  很多人看了这两个部门的说法,估计都难以认同。比如,农业部门投入人力财力驻场工作,只检测寄生虫病、传染病,偏偏就不检测“瘦肉精”,这似乎很荒唐。这究竟是因为相关法律法规没有界定清楚相关部门的职责,还是相关部门对法律法规理解有误?或者说是有意装糊涂以逃避责任?值得追问。

  由于食品安全牵扯的领域相当广泛,不可能完全由一个部门说了算,但职责界定还是比较清楚的:生猪饲养环节归农业部门管辖,屠宰环节归检验检疫部门管辖,买卖环节归工商部门管辖,加工环节归质检部门管辖,怎么碰上了“瘦肉精”事件就说不清楚呢?

  即便说不清楚“瘦肉精”归谁负责,但各地从上到下设有专门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而且都是地方主要负责人挂帅,这一机构的主要职责就是协调相关部门工作,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以避免出现“九龙治水”的不良后果。现在,相关部门互踢“皮球”,负责协调工作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又该发挥什么作用呢?总该管得着“瘦肉精”吧?

  在我看来,食品安全监管最忌互踢“皮球”。如果说食品安全存在不少漏洞,我以为最大的漏洞是互踢“皮球”,因为这说明食品安全监管链条非常脆弱。违法者之所以敢于使用“瘦肉精”,就是因为看到相关监管部门会互踢“皮球”,出了问题把自己置身事外。

  出了问题互踢“皮球”,意味着相关监管部门之间并非无缝对接,而是存在很多漏洞。监管部门在屠宰环节的“瘦肉精”监管问题上互相推诿,也可能在其他环节其他问题上互相推委。可以说,“瘦肉精”是继三聚氰胺、苏丹红之后,暴露食品监管问题最多最严重的一个“凶手”。

  我以为,相关部门应从此次农业部门和商务部门互踢“皮球”中吸取教训,如果是法律法规给了相关部门互踢“皮球”的借口,应及时完善法律法规;如果是因为有意互踢“皮球”,理应进行问责;如果是食品安全委员会协调职能没有发挥好,应完善职能。总之,不能再让互踢“皮球”现象重演。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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