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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完离婚案法官心里很难受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3月23日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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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图本报记者储皖中

  罗茨法庭是云南省禄丰县管辖面积最大的法庭,只有两名法官,一名书记员。辖区有3个乡镇,人口达14万多人,有回、苗、彝、傈僳等15个少数民族。案件每年都在250件左右,平均每个工作日要审理一起案件。

  从禄丰县碧城镇出发,在崎岖陡峭的山路上颠簸了近两个小时,终于来到位于大山之巅的一个苗家村寨。禄丰县人民法院罗茨法庭庭长胡晓东和另外一名法官将在这里审理一起离婚案。

  离婚案的原被告是寨子里的李某和龙某。李某10年前嫁给了龙某,婚后生了个女孩。因为丈夫龙某酗酒成性,对家事不闻不问,李某不堪忍受,去年12月提出了离婚。

  庭审就在场院里进行。国徽挂在院前的一棵树上,一张矮饭桌,几个板凳。李某请了当地苗族的一位法律工作者作为代理人,同时这位代理人还兼差当法庭的苗语翻译。被告方除了龙某,还有他的二哥和父母亲。

  虽然是巡回审判,但法律程序却一步都不缺。法庭调查中,李某放弃了所有财产要求,也放弃了对女儿的监护权。胡晓东问李某,他要是戒了酒,你能不能原谅他?你们还有女儿呀!李某将头摇得像拨浪鼓:不行,一定要离。

  说到孩子的抚养,胡晓东对龙某说,你妻子将来要来看孩子,你要让她看。又对李某说,你来看孩子,要事先通知龙某,不要不经过他们家人同意,把孩子带走了。来看孩子时带点钱和东西。

  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审理,原被告当场达成了离婚协议。在回去的路上,胡晓东面色凝重,“我每审完一个这样的案件,心里都不好受。离婚对孩子是最大的伤害。我们办案时都是把孩子的赡养问题放在第一位。”

  “像今天审理的这个案件相对简单,但有些离婚案就比较复杂,尤其涉及财产、土地的分割,婚前、婚后财产的划分,法官都要到当地仔细调查,有时还要请村委会出面参与调解。当事人是少数民族的,有时还要请懂本民族语言的法律工作者当翻译。”胡晓东说,罗茨法庭审理的案件排在第一位的就是离婚案件。

  胡晓东介绍,这些案件大部分都在法庭审理,只有少部分当事人因种种原因不能到庭,就进行巡回审理。因为现在交通比过去方便了,村村都通了公路,老百姓打官司也比过去方便了。更关键的是,到当地审理,原被告双方往往都邀请了亲友团旁听,一旦发生争执,容易引起群体殴斗事件。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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