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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副经理逃亡缅甸12年回国 欠下的迟早要还

来源:正义网
2011年03月24日10:59
当检察院把王峰从缅甸引渡回来后,他的心里反而踏实了,“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当检察院把王峰从缅甸引渡回来后,他的心里反而踏实了,“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王如春,一个曾经年轻有为的副总经理,因为轻信朋友的话,亡命天涯12年,让人扼腕叹息。
王如春,一个曾经年轻有为的副总经理,因为轻信朋友的话,亡命天涯12年,让人扼腕叹息。

  当挪用公款事件暴露后,他丢下了刚生产不久的妻子和满百天的女儿,仓皇出逃。12年后,当他出现在检察官面前时,身上好几个疮口都在流脓,浑身散发恶臭,衣服破烂,又黑又瘦。

  挪用公款金额高达千万,却被同伙挥霍一空;潜逃国外长达12年,最后却主动回国认罪……这就是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区乡企业开发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王如春特别的生命轨迹。

  近日,昆明市中级法院经审理后确认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王如春、王峰挪用公款和滥用职权的犯罪事实,判处王如春有期徒刑十八年、王峰有期徒刑十六年。

  至此,这件当年轰动一时的大案终于尘埃落定,承办此案的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一名检察官告诉记者,王如春从一名年轻有为受到重用的干部、再到失去自由的阶下囚,其人生历程足以警醒每一个人。一时的贪欲让他滑向犯罪的深渊,毁了他蒸蒸日上的事业,还有一个原本充满温暖的家。

  随着采访的深入,王如春12年逃亡生涯的“脉络”逐渐清晰……

  聪明脑瓜“灵光闪现”

  1964年,王如春出生在昆明市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他自小勤奋好学,踏实上进,是一个好儿子、好学生。1982年,18岁的王如春进入官渡区财政局工作,虽然他只是高中毕业,但在工作中,他思想解放,有胆有识,努力钻研业务,有经营头脑,工作业绩突出。1996年,为支持乡镇企业快速发展,官渡区财政局牵头成立了官渡区区乡企业开发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是融资和向乡镇企业发放贷款,同时兼营代售国库券。

  同年,年仅32岁的王如春被提拔到官渡区区乡企业开发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

  因当时卖出的国库券大多需要三至五年才可以兑换,许多客户很担心把国库券放在家里不安全。头脑灵光的王如春随即想出了解决之道,那就是由区乡企业代为保管,国库券到期后,客户只需要持发票即能兑换现金。这一举措吸引了大批投资客户争相购买国库券,同时也为王如春日后的犯罪悄悄埋下了“伏笔”。

  上任之初,灯红酒绿的娱乐场所让王如春流连忘返,目不暇接的应酬让他失去了方向,前呼后拥的“朋友”让他忘乎所以,罗阳平(至今在逃)就是他这群朋友中的一个。

  据介绍,罗阳平是一个“什么赚钱就做什么”的生意人,在吃喝玩乐中两人逐渐熟络起来,逢年过节,罗阳平总是要提着礼品去王如春家坐坐,王如春结婚时,罗阳平还送了一个几千元的大红包,两人成了交往密切的“好朋友”。不仅如此,通过王如春的介绍,罗阳平还和官渡区区乡企业开发公司的会计王峰成了朋友。比王如春小5岁的王峰,毕业于云南财经大学,算是当时一名难得的高学历人才。由于三人都具有“经济头脑”,他们之间的话题自然而然和钱息息相关。此后,三人的交往逐步从酒桌上“搬”到了生意场上。

  利用国家对外币持有量的严格监管和个人对外币需求之间的矛盾,通过民间“炒汇”、“地下炒钱”等方式进行非法外币交易获取暴利,在上世纪90年代曾一度成为少数人的发财捷径。“现在炒美元肯定可以赚大钱,只是我现在手头资金紧缺,不然我肯定狠狠赚它一笔。”罗阳平不止一次这样说。

  说者有意,听者也有心,王如春和王峰也想狠狠赚一笔,只是苦于资金不足。同样的难题让三人绞尽脑汁想解决的办法,动用公司现金肯定不行,因为监管严格极易被发现。被贪欲冲昏头脑的王如春把赚钱的主意打到了代替客户保管的国库券上。由于存放国库券保险柜的钥匙就是由王峰保管,公司刚成立监管制度还不健全,利用国库券从购买到兑现的时间差,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赚一笔。

  三人一拍即合,王如春和王峰负责“拿国库券”出资,罗阳平具体负责“炒钱”操作,一场“借鸡生蛋”的赚钱计划在三人的精心谋划下正式上演。

  深陷“美元沼泽地”

  说干就干,1996年初,王如春伙同会计王峰悄悄拿出了代为客户保管的238万元国库券给罗阳平投入美元“炒汇”中,但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第一次投资就打了水漂。

  其实,明眼人都知道,“地下炒钱”组织干的是黑吃黑的勾当,就好比鱼咬钩,咬上了就难于脱身,又好比无底洞,自有办法让上钩者添水加面,越陷越深。但心有不甘的王如春和王峰并没有悬崖勒马,如输红了眼的赌徒,把投资失败归罪于运气不佳。

  为了挽回之前的损失,他们于1996年2月又继续投入了400万元债券。有所不同的是,这次的400万元,是王如春和王峰利用公司的资金及名义从国泰证券公司购得的中国石化企业债券。

  几个月后,罗阳平再一次告知王如春和王峰投资失败。此时的他们,已是骑虎难下,欲罢不能。利欲熏心加上破罐子破摔的心态,王如春找到了昆明小坝加油站法定代表人张某,以张某未按期归还官渡区区乡企业开发公司200万元贷款为由,说服其以小坝加油站的名义从云南省工商银行获得贷款200万元。1996年6月,贷款下来后,王如春从小坝加油站的账户上将该笔资金划走,全部交给王峰到昆明市国债交易部,购买了价值200万元的国库券,再次交给罗阳平投资“炒汇”。毫无悬念的是,这次投资又以失败告终。

  一次又一次的投资失败,让两人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更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关键时刻,那个曾与他们“并肩作战”的兄弟罗阳平失踪了。他们开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也开始怀疑“投资失败”另有原因,有了上当受骗的感觉。但此时,他们已在这片“美元沼泽地”里越陷越深,动弹不得,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到罗阳平,揭开真相,追回损失。

  但罗阳平如石沉大海,销声匿迹,王如春和王峰费尽周折,通过各种关系和手段,终于在德宏州芒市找到了在此藏匿的罗阳平。

  此时的罗阳平已狼狈不堪,无法再帮助他们继续实现那个未完成的“赚钱梦想”,自然也未能给“投资失败”一个让他们相信和满意的答复。唯一的收获,是带着从罗阳平处追回的200万元国库券回到昆明。

  亡命天涯的梦魇生活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掩盖日久的事情终将败露。当了解到上级准备来公司查账时,王如春傻眼了,前后挪用加上预期利息超过千万元,他自然知道是什么后果。此时的他已如惊弓之鸟,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将摧断他那根紧绷的弦。

  果不其然,1997年10月30日,因害怕事情败露,王如春第二天就丢下了刚生产不久的妻子和满百天的女儿,携同会计王峰和200万元国库券仓皇逃跑了。

  由于担心在国内无法藏身,王如春和王峰有了潜逃出境的打算,此时,王如春想到了一个人——贾某。

  贾某是王如春的朋友,同时也是云南芒市飞乐公司的法人代表,由于王如春的关系,之前曾向官渡区区乡企业开发公司贷款50万元。王如春、王峰逃跑到芒市后,找到了贾某,希望贾某能够帮助他们逃到缅甸。作为答谢,王如春让王峰以官渡区区乡企业开发公司的名义开出金额为57.25万元(贷款到期本息合计金额)的收款发票给贾某,意为免除云南芒市飞乐公司应归还的贷款和利息。不仅如此,慷慨的王如春还拿出了50万元国库券送给贾某,以便打点之用。

  在贾某的帮助下,王如春和王峰顺利出逃到了缅甸曼德勒,让他们始料不及的是,这次成功的潜逃,其实是另一段梦魇和悲剧的开始。

  刚到缅甸之初,王如春和王峰在贾某安排的永丰珠宝公司工作,做一些打扫卫生、做饭洗衣的杂活掩饰身份。为了避免身份被人识破,逃避检察机关的追捕,他们隐姓埋名,在担惊受怕的惶恐中度日如年。7年多时光、2500多个日夜里,他们如蚕蛹作茧自缚,行动严重受限,不敢走出珠宝公司半步。

  原本以为逃到缅甸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了,从此获得自由,没想到,这样的生活其实是进入了另一种囚笼。每天做同样的事情,生活枯燥乏味,语言不通,缺乏交往,行动受限,思念亲人、朋友。更重要的是,这种担惊受怕的日子使他们的精神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和痛苦。

  为了缓解压力,他们开始吸食毒品来麻痹自己的神经,以暂时忘却痛苦。可是,即便是这样的日子也为时不长,2004年,王如春和王峰相继因吸食毒品被缅甸警方抓获。自此,他们在异国他乡开始了长达四年梦魇般的牢狱生活。

  欠下的迟早要还

  由于在监狱表现突出,2009年8月,王如春被提前释放出狱。

  出狱后的王如春,举目无亲、四顾茫茫,身无分文又无一技之长,12年的逃亡经历,无情地告诉他,这里没有“鲜花和自由”。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有了回国的念头。在边检站附近犹豫、徘徊了整整三天后,王如春痛定思痛,终于下定决心:“就是坐牢也要回国。”当然,王如春在国门前的异常表现通过监控摄像,早就引起了瑞丽边防检查站的注意。他一通过边检,便被查出系逃亡了12年之久的网上追逃犯罪嫌疑人王如春。

  “身上有好几个疮口,都在流脓,浑身散发恶臭,衣服破烂,又黑又瘦。我们特意去买了医药酒精为他全身消毒,和12年前白白胖胖、年轻有为的副总经理对比,真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个人就是王如春。”谈起在瑞丽口岸见到王如春时的情形,官渡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树深感惋惜。

  “和缅甸的监狱比较,我们国家的监狱条件真好。在缅甸监狱的四年里,我没有吃过一次饱饭,睡过一次好觉。”12年的异国逃亡生活让王如春已身心疲惫,他平静地对检察官讲述着12年间发生的一切,言语中满是辛酸及“刺骨”的后悔。总是感叹:“世间没有后悔药!走错了路,如不及时掉头,只会跌入噩梦般的深渊。”

  王如春回来了,那么犯罪嫌疑人王峰呢?经审查讯问得知,王峰还在缅甸监狱服刑。

  2009年9月,经过官渡区检察院多方协商努力,同样出逃缅甸12年的王峰也被押解回国。

  这起12年前立办的案件,经过检察机关的合力查办,最后确认涉案金额是1226万余元,除追回一辆无法使用的宝马车外,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已无法追回。2010年11月,昆明市检察院以王如春、王峰涉嫌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了判决。

  听到判决结果后,两人反而平静了,亡命天涯12年,终于可以睡一个安稳觉了。看着窗外温煦的太阳,他们在心里对自己说:欠下的迟早要还的,躲也躲不过。

(责任编辑:new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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