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陕西眉县人民检察院对参与猎杀羚牛和麻羊的犯罪嫌疑人李某以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批准逮捕。
2002年4月份,家住眉县槐芽镇某村的农民李某与胡某、石某三人商议到营头红河谷打点“野味”,遂到红河谷太乙山庄,在离山庄不远的沟内用私制枪支打死麻羊一只。次日又猎杀三头野生羚牛,剥得生肉500余斤卖给太乙山庄,获赃款200元。羚牛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麻羊是二级保护动物。案发后不久,参与作案的胡某等人被抓获。李某外逃,但最终被警方抓获。 (周鹏)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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