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8日电 日前,文化部、中央文明办、新闻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印发了《“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工程自2011年2月1日起全面实施,家长可通过提交合法的监护人资质证明、游戏名称账号等,要求游戏企业限制未成年人每天或每周玩游戏的时间长度,限制玩游戏的时间段,或者完全禁止。
同时,游戏企业按照家长要求对未成年人的账号采取限制措施,并持续跟踪观察,及时反馈该账号的活动,为家长提供必要协助,制止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不当游戏行为。
游戏企业还要建立专门的服务页面,公布专线咨询电话,开通专门受理渠道,介绍受理方式,并安排专人负责。
《方案》还要求,游戏企业要在每季度末向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提交“家长监护工程”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咨询数量、申请数量、受理与完成情况、重点案例分析、疑难问题说明,对于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中新网IT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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