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3月29日电(记者 常惠英) 冷却液,俗称防冻液,是汽车发动机正常运转不可缺少的散热介质,它的质量直接影响汽车的使用寿命。制动液,又称刹车油,是用于汽车液压制动系统中传递压力的液体,它的质量直接影响到驾乘人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的人身安全。今日,上海市工商局公布对申城部分汽摩配市场、汽车销售公司4S店销售的汽车冷却液、制动液进行质量监测的结果。经检测,有7个批次的冷却液和14个批次的制动液不合格。
本次监测结果还显示,被监测的4S店冷却液质量好于汽摩配市场。被监测的制动液实物质量指标良好,但标识标签普遍不符标准要求。
被监测的不合格冷却液存在的主要问题:冰点不合格,涉及4个批次;沸点不合格,涉及3个批次;密度不合格,涉及6个批次。根据检测,在不合格商品中有3个批次冷却液冰点、沸点同时不合格,另有2个批次密度、沸点同时不合格,说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乙二醇加入量不足,或用乙醇等其它低级醇代替乙二醇调制。
被监测的不合格制动液存在的主要问题:平衡回流沸点不合格,涉及1个批次。该指标不合格,会造成汽车制动系统产生气阻,导致制动不良或失灵,甚至失效,造成事故。此外,标签不规范,涉及14个批次。
上海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汽车冷却液、制动液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优质冷却液颜色醒目、清亮透明、无异味。长江以南地区可选用﹣25号的冷却液,长江以北、东北和西北地区应选用﹣35-﹣50号的冷却液。不同厂家、不同品牌的冷却液混合后有可能产生化学反应,防垢、防腐功能失效,所以不能混合使用。另外,乙二醇冷却液有毒,对肝脏有害,切勿吸入口中,皮肤接触后应立即用水清洗,废液不能乱倒,以免污染环境。
二、制动液外观应清亮透明,无悬浮物、尘埃和沉淀。应选购合成制动液,不要购买已淘汰的醇型制动液。严禁混加制动液。汽车行驶2至4万公里或1年以后应定期更换制动液。
作者:常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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