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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世立“赌掉”东星航空 公司破产清算内幕披露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2011年03月30日02:39

  如果把东星航空比作一栋大厦,2008年到来的金融危机就是一场地震。在这场突如其来的地震中,东星航空这栋大厦被震得摇摇欲坠。人们发现,这原本就是一栋“豆腐渣”工程……

  2010年12月23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终结东星航空破产清算程序,东星航空消失。

  然而,围绕东星航空破产的是与非却并没有平息。东星航空的停飞、重整、破产清算以及兰世立的判刑,等等,仍是争论不休,质疑不断。

  透过清算,拂去尘埃,事实真相显露出来。

  东星航空与中航集团股权重组是“城下之盟”?

  在兰世立的叙述中,他与中航集团合作的破裂是由于“不平等”条约,是政府主导下的“城下之盟”,激起了他的强烈反抗。

  然而,客观事实是:主动“投怀送抱”的恰恰是兰世立自己,他主动抛出“橄榄枝”,随后又导演了自己的“变脸”。

  之前,东星航空因欠债已是四面楚歌,与高盛谈判的破裂,让兰进退失据。

  当2008年下半年美国通用电气商业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简称GECAS)因东星航空拖欠租金欲扣押东星航空租赁的飞机后,兰世立沉不住气了。在此之前,他采用了很多方法吸纳资金,以维持东星航空的运转。

  原兰世立旗下的东盛房地产公司于2003年开始建造的光谷中心花园,后来成为了武汉江南最大的烂尾楼。当时湖北省农行江南支行2006年向东盛发放了1亿元贷款,后来被查出有9000万用在了东星航空身上,而且由于按揭不在农行操作,导致贷款难以收回,农行的9位责任人均遭撤职或调离,兰世立也因此被收监了一段时间。

  2008年2月,兰世立在武汉掀起所谓“房价下降旋风”,光谷中心二期原价8000元/平方米的住宅楼降为6000元/平方米,他抛出“房价暴利论”,称自己要做武汉房价“雪崩的导火索”!当时武汉地区媒体都进行了大量报道。

  面临巨大资金压力的兰世立,想立刻从房产中套现。于是光谷中心花园的商铺、住宅被一房两卖甚至多卖,这些案件到兰世立被判入狱之时还未完全平息。

  据接触这些案件的武汉易斯创律师事务所刘晋律师介绍,仅通过武汉市、区两级法院诉讼处理的一房多卖纠纷、重复抵押纠纷、工程欠款纠纷就有203起案件,诉讼标的额高达3.22亿。

  银行有关人士说,这件事后,武汉银行界再没人愿意向兰融资。

  这一点在东星航空破产时得到佐证。记者获知,东星所欠外债中银行贷款极少,银行信誉不佳,这可以算是东星航空最终破产极为重要的原因之一。

  东星国旅是兰世立的招牌,前几年,在武汉的街头总能看到绿色的漆着东星国旅标识的旅行巴士。自打办航空以来,兰世立就从国旅拿钱往东星航空投资。

  据破产管理人介绍,当时审查债权时,管理人对此也大惑不解,曾问过当时东星集团的一位王姓财务高管,她这样回应:“我跟他(兰世立)说,这样不行的,再这么下去旅游就垮了。”兰世立听不进去,国旅一直在向航空“输血”。

  2008年12月,兰世立跑到北京,向中航集团提出通过收购、兼并的方式加入中国航空集团。此时,东星航空的确已是巨额债务缠身,难以为继了。

  根据武汉市交委周智余副巡视员的记载,2008年12月11日,中航集团给湖北省政府来函,表示应东星航空股东要求,拟重组东星航空。省人民政府复函支持中国航空集团重组东星航空。

  2009年1月7日,中航集团和东星航空签订重组意向书。随后,中航集团展开了积极的收购行动:中航集团领导多次主持会议研究重组东星航空;成立了资产收购组、运营接管组,常驻武汉开展工作;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组织了50多人的工作班子进驻武汉开展尽职调查;春节前夕,抽调5000万元资金到汉,拟用于为东星航空支付员工工资、偿还部分应急债务等。

  然而中航集团预付5000万资金后,兰世立的态度立即发生转变,对尽职调查设置重重障碍,重组工作进展缓慢。面对这种状况,中航集团多次向省、市领导反映,并要求协调推进重组工作。

  2009年2月8日,市政府成立了工作专班,协调推进重组工作:一是协调省市区相关部门特事特办,妥善处理了东星航空股权质押、账户查封等问题;二是协调中航集团和东星航空在重组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三是妥善解决飞行员恢复薪酬、维护稳定问题。

  兰世立为何突然翻脸,破产管理人成员、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张杰律师给予了回答:兰就是希望通过重组来获得资金,因为通过银行他得不到钱了。

  翻脸要找借口,于是兰通过漫天要价故意提出了让政府难以满足的条件。

  3月11日, 国航樊澄副总经理来汉,作接收东星航空的全面部署。13日,兰世立突然向市政府提出了涉及土地开发等四个条件(其中包括将武汉龟山脚下洗马长街交给东星开发,而且容积率在4以上;以每亩20万元的低价,划拨东星300亩进行房地产开发),地方政府以龟山风景区不允许建高密度建筑,以及根据国家规定,任何涉及房地产开发的土地交易都需实行公开招拍挂为由断然拒绝了这几个要求。兰世立当即表示拒绝签署重组协议。

  当天晚上,兰世立在网站上单方面发布《关于拒绝与中航集团合作的严正声明》,指责中航集团在政府的干预下,强行收购东星航空。至此,重组工作被迫中止。

  兰世立为何要秘密出走?

  兰世立是新加坡国籍,按理可依法正常出入国境,可是兰世立为何要秘密出走?破产管理人成员彭国元分析说,实际上他是通过秘密出走将烂摊子甩给地方政府从而要挟政府来满足他提出的4个条件。

  当时,兰世立已经从中航集团获得5000万元的预付款,这是中航集团提前打给兰世立给职工发工资的钱。但兰世立拿到钱后,就玩起了“蒸发”。此时,国航有50多人在武汉,却找不到兰的人,工作专班无数次打兰的电话,不是关机,就是转移到他的秘书接,他始终不露面。

  此外,当时东星已向近3万多名旅客预售票款,如果他走,东星航空的烂摊子就归地方政府来收拾和买单。

  周智余是后续工作的主要协调者。他介绍,3月14日晚,东星航空停飞后,经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准、民航湖北安监局协调,连夜从国航、南航、深航、海航等4家航空公司调集8.5架飞机执飞东星航空每日48个航班,集中代飞了5天(后又代飞部分客流大的航班、东航也参加),共组织代飞航班234班,运送19358人,支付代飞费用1289.6万元。专班对3月20日以后已售票旅客,全面启动退票工作,其中对少部分不肯退票的旅客,组织在汉运营的航空公司进行签转。共处理退票旅客9688人、签转旅客2607人。

  3月14日上午11时,兰世立从珠海闯关,试图出境,被边防人员发现,通知武汉公安押回武汉。

  事后,中国航空集团领导十分气愤地说:“兰世立就是通过巨额债务和公共安全来绑架政府,要挟政府,是明显的欺诈行为。”

  午夜停飞

  今年春节,东星集团在广州白云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民航中南局此前作出的东星航空停飞的行政行为无效。

  “暂且不论东星集团是否具备原告资格,不停飞,安全根本得不到保障,及时停飞这是对公共安全负责任的行为。”周智余说。

  在东星航空债务危机时,从2008年10月至2009年3月9日,东星航空拖欠GECAS的飞机租金,累计达7412.16万元。该公司数次催款,兰世立不予理会;后该公司向东星航空下达停飞通知书,兰世立仍置之不理。在屡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GECAS正式向中国政府提出外交照会,并向有关部门报告此严重违约事件,在2008年12月向武汉市中级法院申请东星航空破产清算。

  此时,东星航空于2008年12月起停发飞行员、乘务员飞行小时费,于2009年1月起停发全体员工工资。截至2009年3月13日,员工已有2-3个月未领到工资。部分员工陆续离开东星航空,在岗职工情绪极不稳定。

  兰世立玩“蒸发”后,其公司法人代表、常务副总经理汪彦锟被兰劝说已不在公司上班,同时他强行要求总经理周永前以养病为由离岗休息。

  此时,东星航空的关键航材极为短缺,其租赁的9架飞机,有8架投入正常运营,另外一架则停放在停机坪内,一旦其他飞机出故障,则从这架飞机上拆卸零件,主要零部件已基本拆卸完。

  兰世立还按个人喜好,将航空机组成员分为听话和不听话两类,随意调配飞行员,打乱了原来配合默契的机长和副驾驶,导致飞行安全关键岗位缺员,对飞行安全造成极大影响。这些引起了民航局和中南管理局对飞行安全的严重担忧。

  2009年,破产管理人在回答记者的询问时说,市政府也不愿意看到东星航空破产,一直通过法院给申请破产的GECAS等做工作。当GECAS看到重组困难重重,继续履行飞机租赁协议无望后,于2009年3月10日,再次向武汉市中级法院申请东星航空破产清算,这也是重要原因。

  根据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在重组谈判期间所进行的审计,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东星航空公司亏损5亿元,欠缴税金4770.6万元,甚至截留飞行员和职工个人已上交的个人所得税。

  兰世立的“声明”和试图闯关,震撼了武汉市的领导班子。3月14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评估东星航空公司的安全现状,为避免发生航空安全事故,向民航中南局发出了紧急报告,后者经评估,报经国家民航局同意,于3月15日零时起暂停东星航空航线航班经营许可。

  破产是最后的选择

  为何不重整,选择破产清算?彭国元说:“这是别无选择”。

  在法院作出清算裁定后,先是油料公司、多家机场公司等向武汉中院提出对东星航空进行重整的申请。但民航有明文规定,现行法律是不允许机场、航油公司参股航空公司的。

  6月22日,东星国旅向法院递交申请,引进上海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进行重整。

  据悉,上述以东星国旅名义所进行的活动,该公司的执行董事居然不知情。在没有得到东星国旅合法授权下,为了让重整继续下去,部分重整申请人不惜违法操作。有人以东星航空的名义对外谈判,有人持已作废的公章对外发布声明,有人擅自编制资产负债表等等。

  即使如此,法院还是给予了高度重视。

  武汉市中院承办此案件的法官对记者说,当时合议庭还专门前往上海、北京调查上海某公司、北京某公司等重整参与人的注册资本、年纳税额等主要财务数据,非常遗憾的是,这些公司的注册资本才十几万,最多的注册资本也不过1000万,年纳税额还未超过100万。这些公司参与东星航空重整,显然实力远远不够。

  破产管理人成员张杰律师分析说,经反复分析研究,确认东星航空已经完全不具备重整的客观条件:第一,东星航空已严重资不抵债,失去重整价值,对东星航空实施重整需要耗费巨额成本,投资风险巨大。第二,依照《开普敦公约》及其《议定书》,破产管理人已依法解除了飞机租赁合同,飞机出租人已经依法行使了全部飞机的取回权,东星航空没有一架飞机。第三,东星航空在飞飞行员只有64人,已经离开36人,机务人员也大多另谋职业,航线、时刻作为禁止转让的资源也依法已被或者即将被其他航空公司无偿使用或间接使用,东星航空已无飞行的基本条件。第四,东星航空在暂停经营之后,飞行安全条件并未改善,相反,更加恶化,目前飞行员管理机构和飞行安全机构都不存在。第五,东星航空严重缺乏流动资金,且严重丧失商业信誉。

  正是基于这些考虑,破产重整的申请都被一一驳回。2009年8月26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东星航空有限公司破产。

  从过程看,破产清算其实也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以90.37%的同意率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似乎也印证了此点。

  悲情“东星”

  “兰世立笔下的自己是一个悲情英雄:所有失败都是时运不济或是遇人不淑,所有的官司纠纷都是遭人诬告。这或许是兰世立人生的一面,但还有一些兰世立没写到或不愿意写到的一些原因:他的想象力常常超越了制度现实和自己的资金能力;他赌性很强,但愿赌却不服输,甚至不惜破坏诚信的商业规则。”——摘自三联生活周刊,记者陈晓 。

  兰世立称自己是悲情英雄,他建立的东星航空,仅用了不到3年时间就折戟沉沙,则显得有点悲壮了。

  东星成立之初,兰世立描绘出的这个旅游产业链是航空+旅行社+车队+景区+ 95151呼叫平台。

  从一开始,兰世立的航空公司就建立在一个“空中楼阁”上,这是东星航空一名原高管最形象的比喻。

  民航是一项烧钱的行业,必须有充足的资金作为支撑。但东星航空公司最初的注册资本只有8000万,9架飞机全为租赁,租金压力巨大。

  “事实上,从2007年开始,东星航空资金状况就开始恶化,拖欠GECAS的飞机租金已成常事。”

  飞行员一直是稀缺资源。东星航空成立后,只有从其他航空公司中挖飞行员。为了从某航空公司挖走三名年龄已经过了45岁的机长,开出了300万的高价,这远远超出了民航总局规定的210万的最高流动费用。

  破产管理人负责飞行员流动事宜的朱道坤律师解释说,兰世立为了赶快将飞行队伍建立起来,开出了中国民航的最高工资,甚至是其他航空企业的双倍,这也给东星航空带来了很大的资金压力。同时,兰世立也发现了这批飞行员的“桀骜不驯”。飞行员与兰世立长期就待遇问题进行谈判,而兰世立又无法解雇这些飞行员,只有将飞行员的工资一涨再涨,他只有靠涨工资留住飞行员了。

  东星航空到处欠钱,从数千万元到几万元,共有200多家。“我从来就没想过有这种事情。”一位塑料玩具厂的浙江老板说,“东星航空当时说欠着货款,我想这么大公司怎么会跑的?没想到一拖就是两年多时间。”

  有同样遭遇的是湖北钟祥市4位小老板,他们从2006年起为钟祥市客店镇栎树湾的东星国际大酒店供应菜品、油料、大米等。一位叫夏宏义的老板说:“我们一直受东星集团表面现象迷惑,低价供应,赚点微薄利润。但几年下来,东星欠我们4个供货商150多万元,我们无钱还给上游供货商,尝尽了苦头,每到了年关四处躲藏,有家不能回。”

  1996年,孝感分行支持孝感市经委在澳门开发房地产,后因市经委无法归还贷款,便将澳门的房产抵偿贷款。孝感工行不知何故竟委托兰世立管理,但他却暗地里把房产卖了,钱揣在自己的腰包里。后孝感分行向孝感法院起诉,张杰作为本案原告的代理人虽打蠃了官司,但至今尚未收回分文。

  不讲信用,也从不按游戏规则出牌,这些伎俩,在低端服务领域,或许短时间内有效,但在高端行业,特别是涉外的高风险行业中,就玩不转了。

  “无论是空客还是通用,在这次破产过程中都没有蒙受太大损失。他们有风险控制,东星航空出现拖欠,他们就启动了紧急避险机制,把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再者是迅速启动法律程序。不像国内的公司,不会想到航空公司会不还钱。”

  “飞机要飞起来,总是要加油,要找机场降落的吧!航油公司也好、机场也好,并不在意航空公司拖欠费用,反正总是要秋后算账的,他们已经习惯接受赊账了。”东星航空的一位前周姓高管说。

  东星集团的所有借款都来自资产抵押。为了避免资产被查封,东星集团经常要变更旗下的资产,甚至会由东星的一个子公司去起诉集团下的另一个子公司,抢先查封资产,避免债权人追债。

  兰世立虽然100%控股公司,但他从来不担任公司法人,他这样做的目的,一是为了“避免被法律问责”,二是所有欠债的人都找不到他。“他是把法律用尽了,把可以玩的游戏和漏洞都用尽了”。——摘自三联生活周刊,记者陈晓。

  建立在“空中楼阁”上的东星王国,在金融危机到来时被震得原形毕露。

  “东星航空本已病入膏肓,与国航的重组,是兰扳回危局的最佳机会,但他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张杰律师说。

(责任编辑:UN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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