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综合 > 山西日报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审批权下放至省级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2011年03月31日04:47
  本报讯 (记者 秦洋 通讯员 刘翔)记者3月下旬从省卫生厅了解到:卫生部对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审批权限进行调整,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设置、变更等审批权由国家下放到省一级。

  依据相关规定,设置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经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后,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申请设置者,既可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也可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设置、变更及终止等,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申请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向相应的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据了解,去年年底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改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要求,简化并规范外资办医的审批程序,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设立审批权限由国家下放到省一级。外商独资医疗机构的设立由卫生部和商务部审批。

  (编辑:力国才)

  作者:秦洋 刘翔来源山西新闻网)
(责任编辑:Newshoo)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