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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实行报批避免重复交叉执法蓟县62项涉企执法检查压缩为15项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4月01日08:25
  依法行政巡礼

  本报记者李立

  同一事项由几个部门管理的,必须确定一个部门牵头,组织联合检查。在天津蓟县,各部门的执法检查计划正在上报中。“我们将继续严格控制执法检查次数,推行联合检查,避免重复、交叉执法,为企业创造宽松的生产经营环境。”天津蓟县政府法制办主任高崇泽今天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去年,我们把各执法部门上报的62项全年执法检查计划,压缩合并为15项,效果不错。”

  记者获悉,近年来,蓟县政府先后推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行政执法检查报批制度、企业公开评议政府部门服务制度等,全县行政争议明显下降。2010年依法行政考核优秀率的部门从此前的52%上升到75%。

  在严控执法次数的同时,蓟县把执法精力放在了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如:关停问题石料厂、打击非法采矿采砂等。对最难治理的违法建设问题,出台专项治理实施意见,整合执法资源,加强乡镇政府执法力量,明确巡查、处罚、执行等责任主体和相关程序。

  为消除行政执法中的“吃拿卡要”和滥用执法自由裁量权问题,蓟县县委去年底出台了《创造比较优势发展环境服务问责办法(试行)》,建立了企业公开评议政府部门服务制度。当场打分,当场根据得分排序,前三名给予重奖,后三名实行公开问责。

  据介绍,自2010年机构改革完成后,蓟县77个行政执法主体全面梳理执法职责,将涉及的4000余项职权责任,逐项落实到各部门,并层层分解到具体岗位。

  具体执法中,因职能交叉,行政执法或推诿扯皮或一哄而上的问题一直存在。对此,蓟县专门成立了由县领导挂帅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执法部门出现的“顶牛”和“扯皮”问题及时出手解决。

  去年上半年,天津市引滦工程于桥水库管理处和蓟县水产局都对于桥水库非法捕鱼行为进行处罚,协调小组迅速介入,明确指出,虽然双方对非法捕鱼都拥有管理权,但不能一事二罚。

  本报蓟县3月31日电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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