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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祖父要求“孙子跟我姓” 夫妇“两个都不跟”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11年04月02日05:34

  本报讯 3月3日,如皋市居民胡某到皋南派出所,给刚出生的儿子申报户口。民警拿到出生医学证明一看,感到非常诧异:新生儿的父亲姓胡,母亲姓张,可是,这个男孩既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直接取名叫浩天。尽管民警告知,孩子可随父姓或随母姓,但胡某还是放弃了使用姓氏,直接给孩子取名“浩天”。

  胡某解释了其中的缘故。原来他与爱人张某2006年结婚,两人居住在相邻两村,胡某家中有两个姐姐,他是家中唯一男孩,而爱人张某是独生女,因此当初双方商定,结婚后是“两头跑”,男不娶,女不嫁,两头做房间。婚后,夫妻恩爱,很快生下一个女孩,取名跟了母姓张。

  根据规定,胡某夫妇符合生二胎规定,今年3月,爱人张某又生下一个男孩。两边老人看到这次生了男孩,心里都乐开了花。胡某的父亲跟儿子交待,第一个小孩已经跟随女方姓,这个男孩应该跟随男方姓。女方父亲也想,自己家中终于出了个男孩可以继承香火,也明确告诉女儿,男孩一定要跟女儿这方的姓。

  胡某夫妇思想开通,分别劝说小孩跟谁姓并不重要,但两边老人都听不进去,谁也不肯放弃。这可把小夫妇弄得头大。最后,胡某夫妇想到一个折中的办法,小孩直接取名,谁的姓也不跟。把这个想法告诉了两位老人,两位老人居然都同意了。于是张某、胡某直接给儿子取名叫浩天。

  获悉事情原委,派出所民警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当天就为小浩天登记上了户口。

  (王娟 李孝文 于英杰)

  多说1句

  公安部之前曾公布《姓名登记条例(初稿)》,规定孩子应当随父母姓,引发了诸多争议。有人说,姓并不代表自己,只有名是代表自己的,古时滇人就有取父名为姓的传统。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公安部之所以会作出“公民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的规定,其实深层次的目的是为了自身的管理方便,因为公民随父姓或者母姓有利于户籍登记、有利于社会治安管理。 小浩天此次能顺利地上户口,应该说是一个进步,事情也似乎画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我们更希望的是,等到小浩天上学后,如果有同学问他是不是姓“浩”,他也能心情平和地作答。 徐醒

(责任编辑:UN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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