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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关清明节严防森林火灾 严禁林区明火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4月04日11:35
  中广网昆明4月4日消息(记者李健飞 通讯员杨秀国)4月5日是今年传统的清明节,许多人都会在清明节期间放鞭炮、烧纸钱等为已逝的亲人扫墓,以此来悼念亲人。但许多坟墓接近林区或在山坡,稍有不慎就容易发生森林火灾,造成重大的损失或人员伤亡。

  云南大关县、乡镇、村要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筑牢森林防火线,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一是要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各级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广大群众在扫墓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乱扔烟头等火种,注意防火。乡镇、村要采取召开群众会议、标语、板报等方式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认识。各中小学校要认真抓好中小学生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及扩大宣传面,切实从源头上预防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二是要转变思想观念。广大群众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改变烧纸钱、烧香、放鞭炮等传统的祭祀方式,用鲜花、栽种花草树木等文明方式来为亲人扫墓,寄托对亲人的哀思,表达对亲人的怀念之情。这种文明的祭祀方式,既表达了对亲人的思念,又不污染环境,可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三是要设立检查点。乡镇、村要安排人员在林区设立检查点,严禁扫墓人员携带火源、火种进入林区扫墓,严禁在林区烧纸钱、烧香、燃放鞭炮,乱扔烟头。对进入林区的扫墓人员要签订防火责任书,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个人。四是要加强巡逻防护。护林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加大林区的巡逻排查力度,对进入林区的扫墓人员要采取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温馨的提示,增强扫墓人员的防火意识。同时,要加大惩处的力度,对违规用火的行为要严厉处罚。五是要畅通信息。乡镇、村、护林员要保持信息的畅通,便于沟通联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报告,迅疾采取安全有效的措施扑灭火灾,预防人员伤亡的发生,降低火灾损失。
(责任编辑:UN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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