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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兴邦法人代表一审被判死刑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4月06日08:06
  本报讯 记者李光明波及27个省区市、有4万多人参与、集资金额37亿多元、造成24亿多元未能返还的安徽亳州兴邦特大非法集资案,于4月2日由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兴邦公司法人代表吴尚澧被判处死刑,同案其余3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至死刑缓期两年不同刑罚。

  在兴邦特大非法集资案中,众多群众因投资被骗,背负巨额债务,生活陷入困境,有的甚至不堪重负而上吊自杀。在非法集资过程中,吴尚澧等人不顾经营亏损、无法返还集资款事实,先后以各种名义侵吞、占有巨额集资款。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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