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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农合结报最高限额达农民人均纯收入6倍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4月09日11:06
  新华网杭州4月9日电(记者张乐)浙江省卫生厅宣布,2011年浙江省新农合的最高报销限额将有大幅度提高,最高报销限额可以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浙江省卫生厅日前以责任状的方式,要求相关处室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浙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均筹资标准和结报支付比例。全省85个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区,人均筹资标准不得低于285元,各级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以上。到2011年末,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提高到95%以上。此外,卫生厅还要求各地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所有统筹地区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且不低于5万元。

  据统计,2010年浙江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13万余元,已连续26年位居全国第一。以此测算,浙江农民的新农合结报支付限额最高可达6.7万余元。

  2010年,浙江参合人数达2969.5万人,参合率达到92.3%以上。新农合报销支出各类医疗费用71.63亿元,报销7133万人次。

  浙江省卫生厅表示,提高人均筹资水平、政府补助标准和费用结报比例,有利于提升农民参加新农合的积极性,在实现浙江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广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缓解乃至杜绝“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出现。
(责任编辑:UN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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