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4月10日电 由沈阳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近日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沈阳市义务教育条例(草案)》,将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核心内容,规定特级教师、省级名师、副高级以上职务(职称)教师在达到退休年龄后,自愿到农村学校任教的,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
据了解,条例主要从均衡生源、学校均衡、师资均衡和经费均衡四个方面作出规定,旨在加快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学校之间的差距,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针对生源均衡问题,条例提出,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各地区要合理确定学区划分方案,并保证本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有公办学校学位。公办学校不得擅自招收非本学区学生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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