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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最高法院:国外代孕儿无权取得国籍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4月12日08:23
  代孕,改变了传统生育方式,对人们的生育观以及法律、伦理、道德都提出了挑战。4月6日,在明令禁止代孕行为的法国,最高法院对一场纠结10余年的案件最终宣判,国外代孕母亲所生的双胞胎女孩仍然无法取得法国国籍。在人们为这对11岁双胞胎女孩和他们的父母叹息之余,对于是否应该立法允许代孕又产生了新一轮争论

  随着现代医学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代孕现象,正强烈冲击着人类传统的伦理和法律秩序。一些欧美国家是代孕技术最先一批的实施者,面对目前全球各国都存在的潜在代孕需求,以及代孕技术在造福人类的同时,无可避免带来的一系列法律、道德、伦理、社会问题,世界各国的立法不尽相同。有些国家选择立法允许代孕、甚至是商业性代孕的合法化,也有一些国家则明令禁止代孕行为……但是不管法律是否允许,代孕已经成为一个各国政府都无法漠视的社会现象。

  法最高法院作出裁决代孕儿无法取得国籍

  4月6日,在明令禁止代孕行为的国家法国,一起案件的判决再度把代孕这个话题渲染得甚嚣尘上。

  当日,法国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国外代孕母亲所生的孩子无权取得法国国籍,这不仅使得一对迫切想为自己的孩子解决国籍问题的法国夫妇大失所望,也再度引起人们对于法国是否应该立法允许代孕的新一轮争论。

  诉讼要求遭到法国最高法院驳回,无法一尝十年夙愿的夫妇来自法国马恩河谷省迈松阿尔福市,丈夫名叫多米尼克·梅内松,妻子名为茜尔维。他们始终未能生育,又非常想要属于自己的孩子,于是到允许代孕行为的美国加州寻找了一位代孕母亲。

  这位代孕母亲在接受了梅内松的精子和一位友人捐赠的卵子后,于2000年在加州为他们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女儿伊莎和莱阿。双胞胎的出生证明是按美国当地法律出具的。在美国,梅内松夫妇顺利地被承认为伊莎和莱阿的父母。

  然而,令人纠结的是,根据法国本国法律,由代孕母亲所生的伊莎和莱阿11年来却始终无法获得法国国籍。梅内松夫妇多方努力、诉讼,最终上诉至法国最高法院,但法院仍然坚决按照现有法律规定,和此前的所有司法裁决一样,判决伊莎和莱阿无权获得法国国籍。

  梅内松夫妇对这场十余年法律大战的最终结果大失所望,认为孩子的权利又一次没有得到尊重,因此计划诉诸欧洲人权法院。欧洲人权公约第8条指出,任何人的“私生活和家庭生活都有权得到尊重”。

  梅内松夫妇和他们的律师都希望,法国立法机构能够考虑修改现有法律,但这种可能性在现阶段微乎其微。目前法国议会正在审议的生物伦理法草案甚至未提及所谓代孕问题。

  代孕技术恰似双刃剑各国代孕法规大不同

  “代孕”技术恰似一把双刃剑,它给那些不孕症患者、单身男性、同性恋伴侣等生育弱势群体带来了福音,使他们也能够拥有自己的孩子,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纷繁复杂的法律、道德和社会问题。比如代孕母亲和孩子的关系应该如何界定?代孕母亲、卵子提供者和委托代孕者,谁才应是法律承认的孩子的母亲?代孕母亲和孩子的权利如何维护?在怀孕过程中一旦出现意外或婴儿出现缺陷,谁应承担责任?孩子的户籍身份问题如何解决?孩子是否有知情权?

  考虑到上述问题,许多欧洲国家对于代孕的法律规定是非常审慎的:在法国,1991年最高法院根据“人体不能随意支配”的原则,颁布了禁止代孕母亲的条例,并在1994年通过了生命伦理法律,全面禁止了代孕母亲的做法,组织、策划代孕的协会或医生,将面临3年监禁和4.5万欧元的罚款。此外,即使那些不育夫妇到允许代孕的国家寻找代孕母亲并顺利得到与之有血缘关系的孩子,出生在国外的孩子也无法获得法国国籍;在瑞士,所有形式的代孕和借腹生子行为都是宪法禁止的。即使在国外签署了代孕协议,根据法律,瑞士官方也无权认可。此外,所以瑞士大使馆也无权为代孕妈妈生的孩子发放护照及旅行文件;德国、西班牙、意大利等国也对代孕行为明令禁止……

  而有些国家虽然不完全禁止代孕,但也有很严格的规定:以英国为例,《代孕协议法案》及《人类受精与胚胎学法》严禁商业性代孕和代孕中介的存在,不过自愿性代孕和酬金给付却得以合法化;在美国,虽然早在1981年就通过了承认代孕合法性的法案,但仍有包括纽约、新泽西和密歇根在内的12个州拒绝承认代孕合同。在承认代孕合法化的得克萨斯州、伊利诺伊州、犹他州、佛罗里达州等地区,目前还在尝试对于代孕行为进行专门的管理。

  此外,比利时、荷兰、丹麦、匈牙利、罗马尼亚、芬兰和希腊也属于允许代孕母亲的国家。与之相对,印度、泰国、俄罗斯以及一些东欧国家不仅允许代孕,而且对商业性代孕大开“绿灯”,吸引了许多西方国家不孕夫妇来此寻找代孕母亲。

  例如在俄罗斯,代孕不仅已获立法认可,现行法律对代孕母亲也有严格规定以保护其利益;在印度,自2002年起,商业性代孕就已经属于合法行为。2008年,印度还专门出台一项规范代孕市场的法律草案,规定代孕妇女不能同时是卵子捐献者,但可以是不育夫妇的亲戚或专门从事代孕的妇女。到印度寻求代孕的外国人必须提供书面证明,确保他们有能力把孩子带回自己的国家。据报道,在印度政府的政策推动下,目前印度的代孕产业年收入已接近3亿英镑,极为可观。

  代孕合法性争议不断潜在需求促代孕市场

  代孕在全球范围内,都是一个具有争议性的话题,反对者认为这是“将人的母性变成了一种商品,将生育变成了纯粹的生理现象”。在一些人权斗士的眼里,代孕及借腹生子行为,更是有悖生物伦理学,他们强烈反对将人体工具化、商品化。

  尽管各国法律对代孕行为有着不尽相同的限制及规定,但代孕现象仍然发展迅猛。究其原因,还是由于潜在市场需求十分庞大。即使是在禁止代孕的法国,地下代孕市场依然兴盛不衰。一些希望通过为他人代孕赚钱的女性纷纷在网上登出广告,愿意将自己的肚子“租借”给他人。

  此外,在格鲁吉亚和印度等允许商业性代孕的国家,还有着专门的“代孕医院”、“代孕代理公司”,许多欧洲不孕夫妇不惜钱财、绞尽脑汁,也要在他国通过代孕母亲完成自己的求子夙愿。代孕仿佛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的供销市场。那些渴望延续血缘、有个孩子的夫妇或单身人士,许多都愿意付出极为昂贵的代价寻找代孕母亲。

  现代医学技术的发展给生育弱势群体带来了希望,但也不可避免地引起了法律、道德、伦理方面的争议。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创新,无论将来对代孕采取何种立法模式,都需要在综合考虑社会、道德、伦理各方面的情况下,作出平衡各方利益的选择。

  柳阎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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