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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学家李玫瑾:我不能说不杀药家鑫难平民愤

来源:山东商报
2011年04月12日09:23
李玫瑾接受采访(截屏)

  我不能说不杀药家鑫不足以平民愤

  他拿刀扎向这个女孩的时候,我认为他的动作是在他心里有委屈,在他有痛苦,在他有不甘的时候,却被摁在钢琴跟前弹琴的一个同样的动作。李玫瑾评药家鑫

  马加爵的杀人行为,与贫穷无关、与歧视无关,应该对此血案负责的,不是社会而是马加爵本人。而现行的法律,也没有任何条文规定,在犯下此种罪行后,仅仅因为贫穷就可以减轻处罚。

  李玫瑾评马加爵

  做出犯罪行为不一定需要巨大的冤屈,也不一定需要合理的理由,很多犯罪就是很愚蠢的。

  百度百科里,犯罪心理学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的个人简介,一度被修改成“著名犯罪漂白家,对于犯罪漂白有相当经验”。祸起3月23日,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杀人案开庭,当晚,李玫瑾在央视点评称,药之所以会在瞬间完成连扎6刀的动作,和他长期以来的钢琴训练有关。旋即,李的说法被网友称为“钢琴强迫杀人法”,是在为药开脱罪行。李本人亦陷入漫天口水之中。

  近日,李玫瑾接受本报专访。

  谈“网骂”

  “他们戴有色眼镜和情绪攻击我”

  记者(下简称“记”):现在网上对你骂声很多,如何看待?

  李玫瑾(下简称“李”):确实特别出乎我的意外,因为我认为这是一个很正常的点评。但我个人也在反省为什么会给大家造成这样的错觉。

  记:你认为原因在哪里?

  李:我感到最早网上有一篇转载很多、名叫《教授,请勿在亡者的伤口上撒盐》的博文,正是这篇博文给我概括了什么所谓的“弹钢琴强迫杀人法”。这个说法一提出来,很多没看过视频,甚至根本不知道前后过程的网友,就认为他的概括是对的,因此开始骂我。

  如果大家直接去看视频,会有各种各样的说法,但现在大家统一用的都是“弹钢琴强迫杀人法”。

  记:如果不是药家鑫被传有军方背景,还会不会有现在的情况?

  李:马加爵案、邱兴华案和杨佳案,公众都倾向犯罪人,因为前几个人在公众眼里都属于弱者,唯独药家鑫不是。但事实上看药的材料,他没有复杂的背景,中国有成千上万这样的家庭。

  谈底线

  “我绝不能说不杀药家鑫不足平民愤”

  记:有媒体认为你的点评没有考虑到“技术话语与法治语境的适宜性”,是导致这次风波的原因之一。你在博客里对这一观点表示认可。

  李:语境很重要,我当天没有分析“药家鑫该被判何刑”,而是直接分析他“动作的由来”,给人造成“替他找理由”的错觉专家视角与大众视角的差别导致了这种错觉。

  记:你认为网民最希望你在节目里表达什么观点?

  李:我现在明白了,他们让我谈的就是药家鑫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他们要的是这句话,但作为专家我绝对不能说这句话。

  记:怎么解释?

  李:我必须理性。他该不该杀是法庭作出决定。我没有审查案件,不能做出那样的评判。如果要做那样的评判可以找刑法学家。我是犯罪心理学家。我不能在那个地方说他该杀还是不该杀。那叫民意审判,我作为专家,我不可能做民意审判。

  在央视另外一个栏目里,我们有一个专家评论说“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下来以后我们有多少人讨伐他啊。你怎么能在那个地方说那样的话,你还是法律教授。我们自己都在讨伐这样的教授,我怎么能在那个场合说那样的话,所以我在央视连药是不是自首都没有回答。因为我没听评审,不能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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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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