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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将对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限速每小时15公里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4月18日13:51

  中广网北京4月18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武汉市将对全市70万辆电动自行车进行规范化管理,4月16号,武汉市政府在“武汉政府法制网”上公布了《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详细情况我们连线湖北台记者徐翔。

  主持人:武汉市即将出台的这个《办法》,将对电动自行车采取怎样的管理措施?

  记者:根据规定,武汉市将实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制度,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必须是已经列入武汉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登记上牌目录的产品。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自车辆购买之日起30天内,持车辆所有人合法身份证明、购车发票或者其他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向居住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并现场交验车辆。

  对于目前已经在使用的车辆,车辆所有人应当在一定期限内申请登记上牌。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可以申请临时通行号牌,但临时号牌有三年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得上路行驶。

  武汉市这一管理办法实施后,未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如果擅自上道路行驶,有关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元罚款。

  主持人:对于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这个《暂行办法》有哪些规定?

  记者:规定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要悬挂号牌,并保持号牌的清晰、完整,驾驶员要随车携带行驶证。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或者没有按规定安装电动自行车号牌的,将依法扣留车辆,责令限期提供相关牌证,并处以警告或者20元罚款。

  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如果是在没有划分中心线、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驾驶人应当靠右边驾驶电动自行车。车辆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驾驶电动自行车禁止在市区机动车禁鸣道路及其环线区域范围内鸣喇叭;禁止从事载客营运;禁止醉酒后驾驶。

(责任编辑:UN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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