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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招女子冒充处女卖淫 女孩致信公安局长举报

来源:新京报 作者:陈博
2011年04月19日03:36

  本报讯 (记者陈博)以打工为由把未成年少女带到北京,随后控制其卖淫。近日,因涉嫌组织卖淫罪和协助组织卖淫罪,重庆籍男子文兴安父子等6人被提起公诉。目前,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重庆女孩向北京警方举报

  去年3月,北京警方接到重庆女孩玲玲(化名)从老家寄来的举报信。这封名为“一个少女的呐喊”的信是写给北京市公安局局长的。玲玲称,自己只有16岁,先是被人强奸,随后被带到北京被迫卖淫22天。其间,她找机会逃回重庆老家。

  接到举报后,北京警方立即展开侦查。去年5月14日,警方控制了由重庆人文兴安组织的卖淫团伙。警方还从卖淫女住处起获了一些海绵团,它们被包成小袋,浸透血状液体。据卖淫女称,她们正是借助这种液体冒充处女卖淫。

  6人涉嫌两罪名被公诉

  经查,42岁的文兴安是重庆忠县人,其子23岁的文海东,还有罗某、何某等4人也是团伙成员。

  检方指控,今年1月至5月间,文兴安组织20岁的何某等多名卖淫女冒充处女,在海淀、丰台区等多处地点,向55岁的马某等5名男子卖淫,从中非法获利。此外,玲玲等几名十五六岁的重庆籍未成年少女,也被带至北京从事卖淫活动。

  目前,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责任编辑:U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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