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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不堪“行走学校”粗暴管理结绳逃跑坠楼身亡“行走学校”能否补齐“问题少年”教育短板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4月21日08:04
  本报记者潘从武本报通讯员吴杨

  因17岁的女儿甜甜(化名)迷恋上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市民李先生夫妇将甜甜送进了一家专门纠正孩子不良习惯的“行走学校”。一个半月后,甜甜因生活太压抑试图逃跑,不幸坠楼身亡。

  历经两级法院的审理,少女甜甜在“行走学校”坠楼身亡一事画上句号。但其中却引出一个亟待关注的社会问题如何矫治“问题少年”?

  “问题少年”坠楼身亡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2010年5月14日,甜甜被父母送进了新疆某教育咨询公司,甜甜与教育咨询公司签订的协议是:甜甜2010年5月14日进入该公司,接受教育时间为半年,学费为1.6万元。

  此后,甜甜和其他“同学”先是在学校设在乌鲁木齐市郊区的训练营进行军事化训练。6月23日,李先生曾接甜甜回家。据李先生回忆,当时,甜甜说:“生活太压抑了,真是度日如年。当了一个半月的苦力,学员们想集体逃跑。”甜甜还告诉李先生,如果她们不听话,就会被教官扇耳光、挨胶皮管子,而教官将这些行为称之为“自由搏击”。

  李先生随后将这些情况告诉了教育咨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毕某,希望能引起学校的重视,采取相关措施。公司相关人员一再向李先生表示将保证学员的安全。6月28日,李先生同意教育咨询公司将甜甜接回公司。当日,公司的教官将甜甜接到乌鲁木齐市友好路某大厦12楼住处。

  6月29日2时30分左右,有名学员突然叫醒大家,说甜甜逃跑坠楼了。随后,公司负责人赶到现场,看到沙发上绑着一根绳子伸出窗外,绳子是由八九条被单、床单结成的。

  李先生夫妇随后将教育咨询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乌鲁木齐市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教育咨询公司赔偿李先生夫妇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金26万余元。

  教育咨询公司不服,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11年3月17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判处教育咨询公司赔偿甜甜父母共计25万余元。

  “问题少年”如何矫治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各类矫治未成年人不良习惯的教育机构在各地频频出现,与此同时,此类教育机构粗暴管理的消息不时传出。

  新疆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吐尔文江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对于此类教育机构,当务之急是要出台指导性规范和行业准入及监管机制。

  吐尔文江说,几十年前设置的工读学校主要针对的就是类似今天的“问题少年”群体。但后来却逐渐撤销。目前,新疆也设立了工读学校,但主要针对的是那些受救助的流浪乞讨青少年。至于这些不被社会认可的所谓的“问题少年”,又有谁能帮助他们呢?

  吐尔文江认为,此类矫治未成年人不良习惯的机构确有存在的必要,但必须具备专业的人员。目前,我国社会服务体系并不完善,有关部门应及时出台相应的指导规范、准入限制和监管机制。

  面对“问题少年”,在一些社会专家及青少年教育人士看来,解决“问题少年”问题,更主要的是将断裂的教育链条补牢。

  乌鲁木齐市未成年管教所教育科一名民警对《法制日报》记者说,结合这个年龄段孩子的特点来看,把这些孩子集中在一起,恰好也满足了他们“求同感”、“纠合性”的特点。刚开始,他们可能对被强制限制自由的方式非常抵触,有些孩子就会选择逃跑。但如果孩子找到了和自己一样的同伴,就产生“同感”,或许会很快融入其中。但同时,纠合性的特点也会带来负面影响。找到“同感”后,这些孩子会相互交流。渐渐地,限制自由的约束对他们而言,就显得非常模糊甚至不重要了。他们就会产生“不过如此,再进来一次也无所谓”的心态。

  “这也就是为什么总有孩子在出去后又不断被送回来的原因了。”这名民警对《法制日报》记者说,教育不能急功近利,单靠一所培训机构或某个人来做这件事,根本力不从心。

  这名民警说,他从事管教工作已经有8年多了,管教所里都是已经触犯了刑律,但未到法定承担刑事责任年龄的孩子。此前,管教所曾对这些孩子的家庭情况做过一些调查,发现其中有80%至90%的孩子之所以出现“问题”,都与家庭教育有密切关系。而且这些孩子的年龄普遍集中在14至17周岁之间。

  “这就说明一点,家庭教育是所有教育中最不能忽视的一环。”这名民警说,从一个正常的孩子,成为所谓的“问题少年”,直至最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是一个渐变的过程。而在孩子的渐变过程中,肯定有父母教育不当的因素存在。但从目前来看,就是这样一个从正常孩子渐变为“问题少年”的矫治教育过程被忽略甚至缺失了。只有把有缺失的教育链条补好,“问题少年”的问题才能得到改变。

  中国心理卫生协会会员、青少年心理专家委员会委员周小西认为,孩子出现了问题,很多家长寄希望于“行走学校”这样的机构来解决问题,事实证明,这种急功近利的方法是不可取的。即使这些孩子通过“魔鬼训练营”或心理咨询改掉了不良习惯,可回到家后,家长并没有变化,孩子还是会踏上旧路。

  “不要把对孩子的付出当做生意一样期望回报。这种功利的父爱和母爱非常不利于孩子的心理健康,会导致一系列的负面结果。”周小西说。

  记者手记

  采访中,一名把孩子送进“行走学校”的家长说,如果孩子能够重新回到自己肚子里,重新成长一次,那么自己一定会把所有的爱全部给他,做一个最最称职的母亲。

  但孩子的成长与教育却是不可逆转的。

  没有人愿意让自己的孩子成为实验品。可实际上,有些孩子,却又不得不被迫成为“实验品”。在全国各类行走学校、网瘾戒治中心等似校非校的机构,不断出现时,我们是否考虑过,这些机构能否承担对孩子的爱?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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