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综合 > 法制日报

上海女白领突然病亡再引“过劳”话题企业“综合工时制”模糊加班时间禁止超时加班法律规定何以成空文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5月04日08:11
  本报记者刘建

  上海市一名会计师事务所的女白领,工作了仅半年,就因病去世。虽然她的病亡和劳累之间尚不能证明有无直接联系,但是,白领的工作压力和身体健康问题,在今年的劳动节期间再次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

  一直以来,各种关于加班时间过长的消息不断出现在网络,而现有劳动法对白领人群并没有在工时、工作量上作出较明确的规定,造成不少企业频繁出现超时加班却难以处罚的现状。对此,法律人士认为,应加大对白领人群的劳动权益保护,劳动监察部门也应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有效监督。

  女白领是否因“过劳”而死

  据了解,因病去世的女白领潘洁,是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2010年10月加入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办事处,任职初级审计员。

  据潘洁的母亲回忆,从今年1月开始,潘洁接手一个锦江集团的年报项目,经常因加班而很晚回家。到2月份,加班的时间更长了,都要到半夜。进入3月,每天更是凌晨一两点钟到家。早在3月25日、26日,潘洁已经有些不适,并伴有低烧,她向小组负责人请过假,但没有获准。

  “3月31日早晨,潘洁突发病毒性感冒,高烧到39℃以上,实在撑不住了,向单位请假获准。父母紧急将她送到了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治疗,适逢清明节假期,潘洁在家休息了几天。然而到了4月5日突然昏迷,在第五人民医院诊治后,被转院到华山医院继续治疗,终因急性脑膜炎不治身亡。女儿是过度疲劳发病去世的,应该认定为工伤。”潘洁的母亲说。

  4月12日,普华永道管理层就潘洁一事给所有员工群发了一份电子邮件,否认潘洁是过劳死,同时表示对于潘洁的离世深感悲痛,表示要为与潘洁共事的同事提供专业的心理辅导。

  据潘洁的救治医生介绍,潘洁4月6日送入华山医院时,病情就比较严重,出现意识模糊、烦躁症状,已不能与外界进行有效交流。4月9日病情进一步恶化,引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并发症。

  对于潘洁的疾病并最终导致死亡是否与过度劳累有关,医生表示很难界定,“过度劳累可能是其疾病的诱因。一般来说,过度劳累肯定会导致免疫力下降,让病毒有可乘之机。但要说一定因为过劳而导致她的死亡,很难获得直接医学证据”。

  对于潘洁母亲提出的,应将潘洁的去世认定为工伤,劳动法专家陆胤律师表示,是否列为工伤赔偿范围要参考两个条件,一是是否在工作时间突然发病;二是是否在发病48小时内抢救无效。如果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则可鉴定为工伤。从此例脑膜炎死亡的表面证据看,很难判断是“过劳死”。

  《法制日报》记者查阅资料了解到,我国目前界定“过劳死”存在法律空白。有关工伤和职业病的保护条例中,也没有涉及“过劳死”的内容。在美国,“过劳死”已被命名为慢性疲劳综合征,并拟定了相应诊断标准。日本从1994年开始对“过劳死”给予了法律干预。其中,将劳动者去世前2至6个月里该员工每月加班时间是否超过80小时,作为判断“过劳死”的依据,并规定对“过劳死”受害者家庭要作出赔偿。

  逾三成白领工作日加班超2小时

  潘洁之死也许只是个案,但白领人群所承受的工作强度和不断恶化的健康状况已成为社会问题。《法制日报》记者在潘洁发于今年1月4日的微博上读到这样的文字:“加班我可以接受,出差我可以接受,peak(忙季)我可以接受,但是有个KP(毕马威公司)的娃元旦过劳死,我觉得有些东西已经触碰到我的底线……”

  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急危重病科主任白建文回忆说,去年夏天,曾有一名身材高大、看着很健康的男性白领被送进医院。“他在路上走着走着就突然摔倒了,急救人员赶到时,发现他的心跳呼吸都已停止,尽管我们紧急采取了心肺复苏,但还是没有挽回他的生命”。

  甄小姐也在普华永道工作过,“进入忙季那段日子,可用暗无天日来形容。晚上不加班就是稀罕事情,通宵工作更是家常便饭。”甄小姐苦笑着说,长期处于紧张的工作状态,健康每况愈下,时常觉得胸口发闷、肠胃不适,颈椎肩膀严重劳损。父母曾多次力劝她辞职,她也无数次有这样的想法,但最终还是没有勇气。

  一项由《新闻晚报》和智联招聘共同发起的调查显示,35.1%的受访白领每周累计加班超过10小时,也就是说,平均每个工作日的加班时间在2小时以上;近10%的受访白领接受加班的时间为11至30小时,绝大多数受访白领可接受的每周累计加班时间在10小时以下。更有6成以上白领称自己会因忍受不了加班而选择离职。调查还显示,48.6%的职场人表示自己压力很大,72.5%的职场人表示工作压力已经影响到了他们的生活,其中近6成怀疑自己有轻微抑郁症状。

  《法制日报》记者调查了解到,一些公司对工作采取“项目制”,虽未要求加班,但巨大的工作量却让员工无奈“自愿”加班。还有些公司则采取“末位淘汰”等严苛的管理制度,不少员工不得不延长工作时间“求业绩”。在上海市一家外企上班的姚先生对《法制日报》记者说:“我们的办公室里弥漫着一种氛围,经理不走,主管就不走;主管不走,员工就不走。”

  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民生报告蓝皮书》主编王泠一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根据西方国家发展的规律,在人均GDP从1万美元到2万美元的发展过程中,人,是最累的。因为在这一阶段,产业要升级、城市要转型、企业要扩张,同时生活成本逐步上涨……上海,恰恰处在这一阶段,尤其是那些在中心城区从事现代服务业的CBD白领承担着更重的压力:他们拼的正是人力资本、拼智力、拼体力、拼人脉……

  超时加班法律明令难禁止

  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应不超过8小时,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每周至少保证劳动者有一个完整休息日。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需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严格按照批复执行。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即属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为何法律明令禁止,仍有不少企业频繁出现超时加班?供职于一家知名外企人力资源部的沈先生对《法制日报》记者说,不少公司会有一整套轮休调休制度,称为“综合工时制”,业务量大的时候几乎天天加班加点,业务量较小的“淡季”则有相对充裕的休息时间,一算平均值就不算“严重超时加班”,很难在员工的加班记录中体现出来,“但这样的方式对健康不是好事”。

  上海市政协委员凤懋伦认为,现有劳动法对白领人群没有作出较明确的工时、工作量规定。一方面脑力劳动者工作性质不同,对时间、数量的控制较难确定;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在此方面的研究确实不够。

  上海律师富敏荣建议,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探索和研究适应现代条件下的用工规范,加大对白领人群的劳动权益保护。劳动监察是对用人单位的有效监督,不能成为真空。劳动监察部门应经常组织专项检查,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规范单位用人行为,发现问题及时从严处罚,维护劳动者权益。而相关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也可介入保障员工权益。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