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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展助残维权法制宣传活动引导残疾人学法用法依法维权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5月16日08:27
  文/图本报记者邓新建本报通讯员刘洪群

  今天是第二十一个“全国助残日”。日前,广州适逢雷雨天气,整个城市笼罩在雨雾之中,但广州市的英雄广场上,却是人头攒动一场以“改善残疾人民生,保障残疾人权益”为主题的助残维权法制宣传活动在这里举行,得到消息的残疾人坐着轮椅、拄着拐杖冒着大雨聚集到了这里,向法律界人士就他们关心的维权法律问题进行咨询。

  此次助残维权法制宣传活动由广东省司法厅、省残联、省普法办联合广州市司法局、残联、普法办等单位举办。参加活动的广东省残联负责人告诉记者,开展普法宣传的工作,是为了在社会形成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舆论氛围,鼓励引导残疾人学法、守法和用法,提高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确保残疾人能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文明成果。

  “我要取消母亲的监护,如果取消不了,就断绝母子关系。”一名潘姓的残疾男子坐着轮椅来到活动现场。潘某告诉现场的工作人员,因家人无法照顾,他被送到了医院看护。由于他对医院的条件不满,提出要出院,院方因没有监护人的签字不同意他出院。潘某自称,母亲在澳门居住,无法联系上,如果因监护权的问题不能离开医院,他希望能取消母亲的监护权,取消不了,就要与近80岁的母亲断绝母子关系。

  在现场受理潘某咨询的广州市残联工作人员说,目前因无法与潘某的母亲取得联系,打算考虑采取折中的办法,让潘某所在区的残联物色一所条件好一些的医院对他继续进行看护,其他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将根据调查进一步处理。

  记者注意到,在律师、法律援助等单位设立的法律咨询点前,来咨询的还有许多聋哑人,他们打着手语向工作人员咨询。令人惊讶的是,工作人员也能使用手语回答他们关心的问题。原来,考虑到残疾人中聋哑人占了一定的比例,所以广东省司法厅专门请了一些手语老师到现场为聋哑人做翻译。

  活动现场,香港方树福堂基金向广东残联赠送了300台轮椅,而一些热心助残的企业在活动中接受了颁奖。

  据介绍,广东省各级残联设立了专门的残疾人信访办公室,并相继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或法律救助工作站,全省共有94个残疾人维权示范岗。“十一五”期间,各级残联共处理残疾人来信两万多件次、接待来访5万多人次,全省累计为1.6万名残疾人提供法律救助与服务。省残联共签收办理建议提案31件,主办9件、会办22件,解决或有效缓解了信息无障碍、社会保障、特殊教育、农村残疾人扶贫等热点难点问题。

  本报广州5月15日电 

  图为在活动现场,一位残疾的维权部门工作人员(右)正在为寻求帮助的残疾人解答问题。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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