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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充分行使地方立法权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5月16日08:30
  本报福州5月15日电 记者刘百军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福建省将通过积极有效地行使地方立法权,把中央对福建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大决策,落实到具体立法项目和制度设计上,这是记者从近日举行的福建省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暨全省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的。

  福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春兰在会议上指出,当前,福建发展正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党中央、国务院对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寄予厚望。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最近国务院又正式批准《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进一步凸显了福建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也为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和广阔空间。福建大跨越、海西大发展的机遇,也是福建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的有利时机。

  据悉,福建将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部署要求,适时调整地方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加大对关系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紧迫性的重大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立法项目布局,抓紧研究制定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深化改革开放等方面的立法,及时修改或废止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性法规。

  “我们在地方立法工作中,要深刻领会中央对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的新要求、新期待,研究吃透规划的政策精神,善于从规划中寻找地方立法的切入点,通过积极有效地行使地方立法权,把中央对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的重大决策,落实到具体立法项目和制度设计上,促进规划确定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发展重点等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保证海西发展规划的贯彻实施。”孙春兰说。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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