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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房地产暴利确定无疑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5月16日08:45
  本报记者张维

  近年来,居高不下的房价,早已让普通百姓对房地产业的“暴利”产生了合理怀疑。面对国家发改委前期明确表示拟在房地产业实施反暴利规定,房地产商则普遍叫冤,在微博中表达“被暴利”不满的也不止一二。“开发商都成了不法之徒”,华润置地副总李光翌在微博中感慨;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也在微博中称,“这个好。可以让全社会公正地了解谁是暴利,别总被埋在欺骗之中”,“现在被垄断的是土地”。

  尽管已有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全国工商联、国土部等多个国家机关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等研究机构公布的房地产业平均利润率,但各家数字相差甚远。按照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杨重光的说法,由于目前房地产行业的成本多少并不清楚,“有关平均利润率的数字都是猜测”。

  那么,到底房地产业究竟是否存在暴利?不少专家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均表示,房地产暴利确定无疑。

  在“福布斯2005中国富豪榜”上,前50人中有15人以房地产为主业或主业之一,另外至少有3人也涉足房地产投资。而近年来,许多其他行业的企业,包括联想等也纷纷投身这个市场,似乎也为“房产暴利”提供了佐证。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专家梅新育以上述种种作为房地产行业暴利的显证:“中国房地产开发行业已经成为造就中国大陆亿万富翁的最大温床。”

  梅新育曾在2003年对北京地区房地产业的利润率做过间接估算,以地处西四环和西五环之间的玉泉路周边地区商品房为例,其销售利润率大概为34.7%,投资收益率则高达138.8%。

  中共中央编译局博士后联谊会理事长陈林研究员认为:暴利是存在的。“首先,住房是一种生产周期较长的商品。开发商从拿到土地到卖出房子之间有一两年以上的时间差,在多年来房价持续快速上涨的情况下,开发商轻松享受了这个"溢价"。这又促使了一些开发商的故意囤地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而言,不仅开发商有"暴利",就连那些早两年买房的普通民众也坐拥房子"升值"的暴利。”

  陈林认为,在高房价之外,低地价也是形成房地产业暴利的因由。“某些开发商通过种种手段拿到的土地价格,比市场潜在价格更低,而这低出的差额部分就构成暴利,更是不正当利润。甚至还有一些地方政府以抑制房价为由,故意把土地便宜卖给开发商。房价基本是市场化的,而土地的取得却不是市场化的,此"双轨"间的价差很大。加之土地批租环节的利益流失,以及更早之前的土地征用环节的利益转移(对农民补偿不足),都间接形成了开发商的暴利。”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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