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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接再厉开创普法工作新局面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5月17日07:39
  本报评论员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历来受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从2006年到2010年,我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已顺利实施和完成。五年来,我国公民的宪法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有序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五五”普法的成功经验再次证明,法制宣传教育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五五”普法的经验表明,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就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五五”普法期间,各地各部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围绕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开展了一系列主题法制宣传,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进新农村建设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围绕党和国家重大部署、重大任务开展了国庆60周年安保、“人文奥运、法治同行”、抗震救灾、“精彩世博、法治先行”、法律进帐篷等一系列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党和国家办成大事、办好喜事、办妥难事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大力宣传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全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了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作用。

  “五五”普法的经验表明,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就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对象和不同行业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五”普法期间,各地各部门在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上,进一步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不断深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切实加强新颁布或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上,坚持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加强公务员岗位职能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考核,坚持青少年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衔接,推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的开展,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适应农村特点和农民群众需求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有力地带动和促进了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体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法参与社会管理、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

  “五五”普法的经验表明,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就要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在发展中不断把握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

  >>下转第二版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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