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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商城竞相上马开发无序地下建筑物产权纠纷渐趋增多地下空间多头管理难题待立法破解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5月17日07:58
  本报记者刘建

  如今的上海,昔日的地道和防空洞正越来越多地变身为酒吧、健身房、画廊书店、商店剧场……

  随着对地下空间无序开发,城市地下空间的统一规划和建设受到影响。然而,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而制定的法律法规,更没有形成完整的地下空间立法体系。

  地下空间开发趋向商业化

  进入富丽堂皇的上海香格里拉酒店大堂向左拐,从一个挂着巨型壁画的楼梯走下去,就抵达这个由五星级酒店的旧仓库改装的上海最大的地下酒吧蝙蝠吧。近些年,随着上海地铁的延伸,徐家汇地铁商城、中山公园上海小马路等地下商场相继出现。

  据了解,目前上海有超过10座以上功能各异的“地下城”。同济大学地下空间研究中心教授束昱透露,截至2010年年底,上海市已经建成地下工程总建筑面积5200万平方米(不包括地下管线和地下军事设施)。

  《法制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地下空间不仅是企业或单位的私有财产,更是城市极其宝贵的公共资源。在国外,许多城市地下空间的商业开发往往只占地下空间总量的很小一部分。国外不少城市不仅通过规划对地下商业实行严格控制,更出于预防火灾等安全考虑,减少地下空间的商业化程度。

  地下车位产权之争扑朔迷离

  地下设施除出现大量商业化的情形外,地下车库的建设也引来了一些纠纷。

  上海市闵行区今天花园由上海贵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造,2007年6月,小区第四期交房后,开发商在撤离前将小区设施设备等全部移交给业委会。2009年7月,业委会突然收到闵行区市政公司的律师函,称其已从原开发商贵都房产公司处依法转让得到今天花园地下车库的产权,要求业委会立即停止侵权,交付使用地下车库的相关费用。

  原来,贵都房产公司撤离小区后,以今天花园地下车库为“非公用民防工程”为由,向闵行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办产权登记。房地产交易中心核发了房地产权证,贵都房产又将地下车库的产权转让至公司股东之一的闵行区市政公司名下。

  《法制日报》记者调查发现,类似的纠纷并非个案。类似的纠纷源于有关部门的一份文件。2004年,前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曾出台了一个“关于暂停用地面积分摊计算的通知”。这个通知实施以后,商品房小区里一些原本因没有分摊土地而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如技术层、地下车库等纷纷办出了房地产权证。有了产权证就可以转让,由此导致以地下车库为代表的小区共有物权的权属之争也浮出水面。由于业主的合法房地产权证缺失了土地分摊面积,让法院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泥足深陷,使小区的地下车库权属纠纷也变得扑朔迷离。

  地下空间立法刻不容缓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应名洪认为,近年来,关于地下建筑物的产权纠纷日益增多,凸显了我国对地下空间立法的缺位。迄今为止,我国对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管理,尚未制定正式的法律、行政法规,只有原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地下空间管理规定》。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不仅涉及到行政管理法律,而且也涉及到民事基本法律。”应名洪说,在实践中,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实行的是各行政管理部门各司其职,涉及多方面的利益与要求,实际上是多头管理与无人管理并存。

  陈晶莹等11位上海市人大代表曾提交议案《上海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管理条例》,其中提到,目前,我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很不完善,地下空间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以及地下空间开发管理体制、建设标准、技术标准、设计施工规程等问题都处于无法可依的状况。

  为此,致公党上海市委提出加快制定《上海市地下空间规划利用管理办法》等相关地方性法规,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提出规范的要求和标准,明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主管职能部门,改变现在多头管理和无人管理并存的混乱状况。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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