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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中国政府依法管理互联网属于主权行为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5月20日00:43
外交部:中国政府依法管理互联网属于主权行为
姜瑜首先发布消息:

  应国家主席胡锦涛邀请,缅甸联邦共和国总统吴登盛将于5月26日至28日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

  应外交部长杨洁篪邀请,斯里兰卡外交部长佩里斯将于5月23日至24日对中国进行工作访问。

  问:据报道,几个纽约居民就所谓百度公司和中国政府在网上“屏蔽”其发布的信息向美地方法院提起诉讼。中方有何评论?

  答:中国政府鼓励和支持互联网发展,依法保障中国公民言论自由。中国政府依法管理互联网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属于主权行为,根据国际法,外国法院没有管辖权。

  问:巴基斯坦总理吉拉尼昨日称,中方与其会谈时提及美单方面击毙本·拉登事,并称此举威胁巴主权。请证实。如果再次发生类似事件,中方是否将介入?

  答:巴基斯坦总理吉拉尼的访问正在进行中。今天下午,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将与他会见,之后两国领导人将出席庆祝中巴建交60周年有关活动。20日,胡锦涛主席将会见他。我们已经发布温家宝总理与他会见的消息,建议你查阅。

  关于反恐问题,我们认为,巴基斯坦为国际反恐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付出了巨大牺牲。国际社会应理解和支持巴方维护国内稳定,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努力。巴基斯坦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必须得到尊重。 (来源:外交部网站)

(责任编辑:U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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