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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社会对酒驾零容忍 无论何人酒驾一律拘捕

来源:北京晚报
2011年05月22日18:10
 
香港的反酒驾广告

  日前,香港媒体刊登了这样一条新闻:《行人路推电动车 司机涉醉驾被捕》:一名男子星期四凌晨在夜店消遣后,到油麻地吴松街取回电动车,但由横巷将车推出街上,先后碰及路人及一部小巴,与小巴司机发生争论。警员到场发现事主酒精超标,以酒后驾驶将他拘捕,但事主辩称电动车没有发动引擎,自己也未戴头盔,不应被捕。

  被捕男子姓江,52岁,他接受呼气测试时体内酒精含量为69微克,超标逾两倍,他向警方解释自己只是推电动车上马路,也未戴上电动车头盔,但未被警员接纳。

  这件事如果发生在北京,可能不会受到涉及“醉驾”的追究,但在香港,就可能触犯了2009年2月9日开始生效的《2008年道路交通法例(修订)条例》。修订条例授权警方在任何时间地点及无须有合理怀疑的情况下,要求驾驶者进行随机呼气测试,致力打击酒后驾驶,违例者最高可被判入狱三年、罚款25000元及记10分违例驾驶。

  查酒驾 多管齐下不含糊

  香港由1999年10月1日起,规定驾驶者的法定酒精限度为:

  每100毫升血液内含50毫克酒精;或每100毫升呼气内含22微克酒精;或每100毫升尿液内含67毫克酒精。任何驾驶者如被发现体内酒精含量超过法定限度,将会被起诉。

  除了随机呼气测试行动外,如驾驶者涉及交通意外;或在行车时,违反交通规例;或被怀疑酒后驾驶,警方有权要求驾驶者进行检查呼气测试。如检查呼气测试报告显示驾驶者体内的酒精比例超过法定限度,则必须另外进行呼气、血液或尿液检验。

  新法例 加重违例惩罚

  新法例亦加重了酒后驾驶违例事项的刑罚,违例者首次被定罪会被取消驾驶资格不少于三个月,再犯会被取消驾驶资格不少于两年。违例者必须参加驾驶改进课程,才可再获发驾驶执照。

  据香港警务处《2009年交通报告》披露,针对酒后驾驶的执法工作,2009年共有73915名司机接受了酒精呼气测试,与2008年比较增加了87%,其中1024 名司机体内的酒精含量超逾订明限度,而470名司机则曾饮用含酒精饮品,但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低于订明限度。与2008年相比,这两类司机的人数,前者减少了471人,减幅为32%;后者则减少了234人,减幅为33%。2009年验出司机体内的酒精含量超逾订明限度的命中率为1.4%,较2008年的3.8%有所减少。

  在2009年共553名司机被裁定触犯与酒后驾驶有关的罪行,罚款金额由港币500元至10000元不等,而被取消驾驶资格的期限则由1至30个月不等。16名司机因酒后驾驶而被判入狱,刑期由14天至10个月不等。因交通意外而提出的检控数字,原因为酒后驾驶的,2008年是547宗,2009年有265宗,减少了51.6%。

  而香港警方的最新数据表明,自从2009年2月9日新法例实施至2011年1月25日止,警方在随机呼气测试行动中共向156397名司机进行呼气测试,其中922人被发现体内的酒精含量超出订明限度或拒绝测试而被拘捕。至今已有698人被控以有关罪名。

  零容忍 无论何人酒驾一律拘捕

  香港社会舆论对“酒驾”的态度一致,都是“零容忍”,无论什么人,只要涉及酒驾,必遭披露和谴责。

  五一前夕,香港媒体报道,继著名音乐人刘家昌独子、新晋歌手刘子千涉嫌醉驾撞车被捕后,叶童4月28日在警方一项反醉酒驾驶行动中,酒精呼气测试超标,怀疑醉酒驾驶被拘捕。

  消息指出,新界南警区交通部于4月28日凌晨时分,设路障进行反醉酒驾驶行动。其间,叶童所驾驶的私家车被截查,警方为她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发现其酒精含量超标,于是将她拘捕带回警署协助调查。

  警方发言人表示,当晚行动中共拘捕6名涉嫌醉酒驾驶的司机,所有被捕人士已获准保释候查。香港媒体通过叶童的助理找她,但并没得到响应。

  根据香港法令,醉驾最高可被判罚款25000港币及入狱3年。若醉驾撞死人,则最高可判监10年及吊销执照最少两年。

  面面观 香港演艺人士酒驾遭处罚

  2010-10-26 无线艺员崔建邦驾车途经将军澳隧道口被警员截停抽样做呼气酒精测试,证实血液中含酒精达35微克,最终被判罚款6000元及吊销驾照9个月。

  2010-04-22 叶童驾车在青葵公路被警方路障截停做呼气酒精测试,证实有32微克酒精,最终被判罚款6000元和吊销驾照4个月。

  2010-04-20 刘家昌之子刘子千驾车在将军澳隧道口失控铲上路旁花槽着火,其女友受伤,刘涉醉酒驾驶被捕,最终被判150小时社会服务令、罚款8000元及吊销驾照24个月。

  2008-12-6 无线艺员谢天华驾车在西区海底隧道与的士相撞,被揭发醉酒驾驶,最终被判监6周缓刑1年,罚款9500元及吊销驾照18个月。

  2008-11-30 汤盈盈驾车在西贡公路失事撞向电动车,导致电动车司机及女乘客受伤,她涉酒驾被捕,最终被判160小时社会服务令,罚款1200元及吊销驾照12个月。

  2002年3月23日凌晨时分,香港岛红棉路发生一起严重车祸,一辆法拉利跑车撞上路边的花坛,整辆车完全扭曲。车主是香港明星谢霆锋。随之发生谢霆锋酒驾顶包案。经过警方调查,最终,2002年10月2日,谢霆锋因交通肇事在西区裁判法院被判240小时社会服务令。

  另类声音:处罚还嫌过轻

  香港2010年的统计数字显示,尽管香港的人口及汽车数量都在增长,交通意外死亡率却持续下降。去年交通意外死亡人数为117人,是香港自1955年以来的最低纪录。

  香港也有一些人认为目前香港的法例对醉驾的惩处还是轻微,所以在网络上组成了一个“11800人的反醉驾 施重典 不轻判”的群组,这个群组宣言中说:“我们这个群组在落马洲车祸发生后建立,眼见醉驾惩罚对于疯狂司机毫无阻吓。法官看见犯人认罪(无论是现场环境证据,抑或酒精测试,都证据确凿,根本不能他不认,所以任何认罪都不能作为减刑的理由。这个不是法官量刑的考虑因素),便予以轻判,同大众对判决罚则有巨大分歧。加上只要伪装悔改,减刑之事尽在疯狂司机的预计之中,从而引发法律漏洞,以醉行凶, 用车杀人,大可从轻发落。”因此他们提出:

  (1)饮醉酒驾驶者,不小心驾驶引致他/她/全部人士受伤终身残废(意思是导致工作不能回复正常状态)或死,提高最少量刑起点至十年;

  (2)终身停牌;

  (3)审讯期间不得保释,若仍可保释,杀人司机不得驾车;

  (4)无论是现场环境证据,抑或酒精测试,都证据确凿,根本不能杀人司机不认,所以任何认罪“都不能作为减刑的理由”。这个不是法官量刑的考虑因素。

  在香港,反酒后驾驶绝对不是警方单方面的事。在运输署的网站上,“道路使用贴士”就有宣传酒后驾驶危害的内容:

  酒后驾驶属刑事罪行

  酒后驾驶危害本身及他人的安全,后果严重

  酒精严重影响你的驾驶能力

  饮酒多少会超过法定限度完全因人而异

  酒精在体内逗留的时间比想象中长得多

  酒后驾驶绝无借口

  酒后不应驾驶,你可以选择:

  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乘出租车

  安排没有饮酒的人负责驾驶

  在亲友家留宿一宵,无论你作出任何选择,千万不要酒后驾驶。

  本报特约撰稿 达殊

(责任编辑:UN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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