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6月13日电 (记者 陈静) 记者13日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和相关职务犯罪,上海市检察院制定了《关于依法从快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及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要求此间各级检察机关始终保持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
来自检察院方面的消息说,今年前5个月,上海各级检察机关共依法批准逮捕危害食品卫生安全犯罪的嫌疑人10人,主要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等5种罪名。
上海市检察院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对警方立案侦查、有重大影响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化对立案、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的法律监督,确保侦查、起诉、审判、执行依法有序进行。
根据《实施意见》,检察机关将重视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服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不立案决定的投诉线索的办理,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移送警方立案侦查。此外,此间各级检察院将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确保打击犯罪的效果和效率。
检察机关还将全面细致地审查案件,防止漏罪、漏犯,对遗漏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要通过追加逮捕、建议直诉、追加起诉等,防止执法不公,防止犯罪嫌疑人毁证、逃跑、串供。此外,检察机关将加强审判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和执行效果;重视深挖案件背后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线索,对发现的国家工作人员在食品安全监管和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中涉嫌徇私枉法、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犯罪线索的,将及时移送,认真查办,从严惩处。
作者: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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