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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宁国路醉驾司机批捕 父亲称不会请律师辩护

来源: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作者:陈牧 李国珍 袁星红
2011年06月23日09:38

  昨日,合肥宁国路恶性醉驾肇事案有了最新进展,肇事司机马海涛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合肥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院:罪名认定曾有争议

  6月8日凌晨1点多,马海涛驾驶一辆面包车在宁国路撞了两人,其中一人被撞倒在地,另一人被卡在前轮下。此时,面包车并没有停下,而是继续前行了近400米。被拖行男子在送往医院后停止呼吸,另一名男子则当场死亡。凌晨4点,马海涛被警方抓获,经过初步检测,马海涛血液酒精含量达199.104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驾。

  事故发生后,马海涛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随后,公交机关以马海涛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报请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批捕。昨天,记者获悉,在审查完所有案卷后,合肥市人民检察院以马海涛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

  合肥市检察院相关部门一位负责人表示,办案一定是以法律为准绳,这个罪名是经过反复审查、讨论后决定的。不过对于批捕罪名认定的详细理由,这位负责人表示不能透露,“一般案件到公诉阶段,我们才能对外发布相关情况”。不过,他透露内部对此罪名的认定有一定争议,建议记者咨询法律界专家。

  肇事者父亲:不会为儿子请律师

  昨天,记者电话采访了犯罪嫌疑人马海涛的父亲。据了解,该案发生后,马海涛父亲的态度一直很积极,不仅登门去道歉,还多次表示“就算砸锅卖铁,也会赔偿受害人损失。”

  马父告诉记者,他已经离开合肥这个伤心地,回到了老家来安县。通话过程中,马父语气非常沉重,一再向记者表达着“对不起”和“没办法”。他告诉记者,他于21日接到警方通知去拿儿子的批捕书。至于儿子的罪名,他说自己连问都没敢向警方问,“作为父亲我也有愧啊。”

  在记者转告他儿子批捕罪名是“交通肇事罪”时,他重复了一次,然后陷入了短暂沉默。“我尊重司法机关认定,认定什么罪就是什么罪,我没有任何意见。”马父说,事情已经发生了,两个家庭因此破碎,实在没什么好说的,只能“对不起”。因为家庭经济情况,也因为对受害人的愧疚和对法律的信任,他不会聘请律师为儿子辩护,到时法院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受害人家属:至今无法走出悲伤

  昨天傍晚,受害人陈春龙的妻子聂女士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提及批捕结果,她的语调有些激动。聂女士表示,昨天下午已将批捕结果反馈给了自己的律师。

  聂女士说,她和另一位受害人陶沙的家人也保持着联系,同为这场惨剧的受害人家属,她们都觉得非常难过,两个幸福的家庭就这样被撕碎了。

  陈春龙的女儿曾在爸爸出事的前几天拿到了美国留学的签证,事发后她曾一度打算延期出国。昨天下午,她告诉记者,这段时间家里人都过得很不好。因为需要处理毕业答辩和一些手续,她还可以借此分散一些注意力,但妈妈整天在家等候案件进展,情绪上很不稳定。她现在最惦记的事就是爸爸的葬礼,希望能在自己出国之前,让爸爸入土为安。

  本报记者 陈牧 李国珍 袁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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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ne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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