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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公路收费站该怎么治理?(图)

来源:人民网
2011年06月23日09:03
  6月20日,国家五部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行动开始启动。今年5月19日,媒体曾曝光浙江台州椒江大桥、河南郑州黄河大桥、山东济南黄河大桥、广东佛山三水大桥4个路桥收费站超期收费等情况。6月20日,记者调查发现,清理行动并没有让4个收费站有任何变化,饱受诟病的“买路钱”一分不少地仍旧照收,其收费理由和依据则各不相同。(6月21日《京华时报》)

违规公路收费站该怎么治理?

  因为媒体的曝光,我们知道了牛奶中居然有叫“三聚氰胺”的东西,因为媒体的曝光,我们知道了招聘中还有 “萝卜招聘”这回事。因为媒体的曝光,我们还知道了许多不曾知道的真相。也因为媒体的曝光,才换来了三聚氰胺的被消灭,萝卜招聘的被整改。丑闻曝光官方重视得到整改,这已经成为每次丑闻的规定性走向。但这次居然有例外了。4个路桥收费站超期收费,一个月前便被曝光,一个月后照旧收费,就是国家下发的专项清理行动的通知也未能阻止他们的收费行为,如此牛气哄哄,令人“刮目相看”。

  被曝光的4个公路收费站为何还牛气哄哄

  为什么这4个路桥收费站如此牛气,不怕曝光呢?从记者的调查回访中,我们是可以找到答案的站在其背后的政府公权力太傲慢。

  记者在采访四个收费站的主管部门时,要么就是拒绝回应,要么就干脆打太极,说正在调研中,还有的干脆说正在研究延长收费期限,“以符合国家规定”,更有甚者说他们的不在国家清理的范围之内。相关部门表现出强烈的护犊子精神,成为这些傲慢的收费站最为坚强的后盾。

  而之所以这样护犊子,其背后则是收费站与地方政府利益有着扯不清的关联。一方面路桥收费业被认为是中国首要暴利行业,其获取暴利的水平甚至远超过石油、证券、房地产业。央视4月底针进行调查时,就发现2010年中国19家上市路桥公司的净利润率,最高达到59.66%,最低的也有19.87%,一般都在30%至40%之间。而在另一方面,公路的收费情况与信息透明度一直受到质疑。早在2008年5月,北大学者王锡锌、沈岿、陈端洪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首都机场高速路收费情况,但至今北京市政府都没有回答这些高速路收费去了哪里。这些收费,也构成推高中国物流成本与通胀的“推手”。

  正因为有政府撑腰,收费站不仅在收费标准上自说自定,而且在收费年限上也无所忌惮。收费站不怕曝光,强势的不是收费站,而是这些相关的地方政府。(红网/高亚洲)

  公路收费清理请从“钉子户”开始

  这种场景当然让人尴尬,一边是权威媒体曝光路桥超期收费,还有国家五部委的高声断喝:“收费期满的公路收费项目要坚决撤销”;而另一边呢,4个超期收费的站卡却像钉子一样死死钉在那里,压根儿没把媒体曝光和五部委的“停收令”当回事。这也就不难理解日前一份民意调查显示,居然有七成公众担心五部委的“停收令”又要落空。

  那咋办呢?我觉得,五部委不妨将这4个拒不停收的超期收费站当作公开处理的负面典型,将他们如此牛气的原因公告天下,然后将公开处理的细节公告天下,以儆效尤。以期尽快拽住政府公信力被拉低的那一双双黑手,取信于民。

  当前,我们不无忧虑地看到,各地往往要么消积变通地执行,要么一阵风式地执行政令,而过不了多久,公路超期收费就会照收不误。之所以取消超期收费这么难,难就难在收费站背后寄附着的利益问题。这四个“钉子户”若非利益瓜葛,是不可能不把五部委的“停收令”和媒体曝光当回事的。

  总之,要想收费公路专项清理行动取得满意成效,就要先拔掉4个“钉子户”,一来杀鸡骇猴,警醒“后来人”;二来提振公众信心,以便集合民智民力。(中安在线/周明华)

  清理公路收费应催生“问责风暴”

  这张“首日收费清理答卷”让人着实尴尬。不仅伤害着群众的感情,消损着相关地方的公信力,同时也表明,收费公路问题背后的利益博弈,到了白热化程度。

  不妨先来看看这些问题收费站拒不改正的表现。面对新华社记者的采访,对收费已25年的郑州黄河公路大桥,河南省交通厅是“拒绝回应”;对收费已经26年的济南黄河大桥,山东相关部门表示“正在调研,是否停止收费要等等再说”;对被讥为“收费常青树”的广东佛山三水大桥,佛山市拟通过修正收费年限来使之符合国家规定;对浙江台州椒江大桥,相关回应则是,“尽管建设大桥的贷款2009年已经还清,但不会减、停收费”,因为收费是为了建二桥。

  “拒绝”、“推诿”、“敷衍”……这样的回应姿态,既让人看到了问题收费站清理的难点所在,也表明地方保护主义之盛。为了地方利益,一些地方和部门已经公然不顾公共责任,不惜挑战法律法规。公路原本是公共产品,现在很多地方在利益驱动之下,把收费公路当作摇钱树,根本不顾民意反对,也将上级相关制度举措随意虚置。而且,一些地方甚至试图通过种种行政手段,将不合理的收费行为纳入政策支持之下。这些情况,其实应该倒逼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卷起相关问责的风暴。

  事实上,为确保此次专项清理整治能正常推进,让那些损害公共运输速度与效率的问题收费站彻底“消失”,国家层面不仅明确赋予了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多项职责,还宣布清理公路收费实行“既往不咎”的措施。后者的切割正是为了进一步明确和调动整治的相关责任主体。遗憾的是,“路障”看来比预期的更多更大。

  这再次让人们看到那条横亘于公路收费灰色地带的利益链条。公路收费是一块巨大的利益蛋糕,而一些贪婪之手伸得过长,甚至通过更改公路收费标准和还贷期限,把公路收费变成一种无休无止的牟利行为。在一些地方,行政权力的许可,执法的不力与不公,正是公路违法乱收费现象存在的重要根源。

  看来,要使此次收费公路专项清理行动真正见效,彻底根治顽疾,还必须加大对责任主体的行政与法律问责,斩断收费公路背后的利益链,并让那些违规的地方和部门受到应有惩罚。倘若搬不走这些“路障”,让问题收费站有了“保护伞”,不仅五部委的清理行动会大打折扣,更可能被违规者制造出更大的制度决口。(人民网)

  清理收费公路须清理地方财政

  相对于专项治理的成本,调整地方财政体系的成本要大得多,但这是必须走的一步。对地方的利益和义务梳理得越清晰,地方与中央部门的协商性就越强,公路收费专项治理的效率也才会越高。

  6月20日起,国家五部委启动为期一年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行动。新华社记者当天调查了此前曝光的台州椒江大桥等4个路桥收费站的超期收费情况,发现清理行动并没有让这4个收费站有任何变化,饱受诟病的“买路钱”一分不少地照收不误。对于公众反映的诸多问题,有关主管部门要么拒绝回应,要么表示不会停止收费。

  强度空前的专项治理行动初始阶段就遭遇强硬的回应,未必是坏事。这至少为一年后的专项清理效果评估提供了一个参考,提供了一个负面方向的预期结果。如果不能涉及超期公路收费长盛不衰的内在驱动层面,专项治理遭遇打折式执行或“软抵抗”将不可避免,专项治理的效果可能只是表面性的,很容易反弹。影响经济发展和百姓生活成本的物流痼疾,就会继续在公路上发育壮大。

  超期公路收费体制何以如此坚硬?无非两个原因。一个是“以路养路”这一沿袭已久的公路建设和经营体制仍具有极大的惯性,在加快公路建设进程的同时也形成了形形色色的利益格局,“要想富,先修路”的口号,已不止是对发展地方和公众利益路径的总结,也是各个利益相关方维护自身利益的总结。一旦触动其利益,“以路养路”就会成为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成为维护其利益源头的铠甲。更重要的原因是,多年来,地方政府以出让土地、政府经营等方式,深切地参与到公路利益分配中,成了得利的大头之一。有些地方,公路收费已成为地方政府最重要的提款机之一,专项清理活动无异于给提款机断电、上锁。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地方政府会对五部委专项治理行动不够热衷、配合度不高。被曝光的4个路桥收费站在专项治理活动启动后之所以“买路钱”照收,态度强硬依旧,不能不说代表了其上级部门的真实态度。

  面对顽固的公路收费体制,抓几个典型、约谈几个地方主管部门领导的运动式办法是不行的,也难以卸掉其重重铠甲。让收“买路钱”的手缩回去,不再伸出来,严格按五部委的行动计划办事,该黑脸就黑脸,该司法介入就介入当然是应有之义。更重要的,是必须触动地方财政的坚冰。考虑到地方财政的需要,在打破公路收费利益格局、取消不合理收费后,可以通过政策倾斜、财政分配适当调适等方法,为地方经济发展引进新财源,避免地方债务恶化和正常发展资金匮乏,以提高行政资源清理公路收费的协调性。

  相对于专项治理的成本,调整地方财政体系的成本要大得多,但这是必须走的一步。毕竟,还公路利益为全民所有,降低被公路抬升的物流成本,是涉及到宏观经济环境能否改善,商品成本能否合理化的大事。对地方的利益和义务梳理得越清晰,地方与中央部门的协商性就越强,公路收费专项治理的效率也才会越高。(京华时报/徐立凡) (来源:半月谈)
(责任编辑:UN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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