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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被要求交捐资助学费 教委称交费无过须自愿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聂宽冕
2011年06月25日02:34
  本报讯(记者聂宽冕)近日,昌平区城南中心小学下属学校邓庄小学开始“幼升小”招生,20多位“非京籍”学生家长于6月21日下午接到校方电话通知,称自己的孩子已经通过考试,但需要交纳6000元捐资助学费才能领到录取通知书。许多家长质疑,学校此举是将捐资助学费与升学挂钩。前天,昌平区教委称,捐资助学费是自愿交纳,学校有明确告知义务。

  家长李先生称,本月13日,他带儿子到邓庄小学报名,并在上周进行了入学摸底考试。“21日下午,我接到邓庄小学陈校长电话,说我孩子考试合格了,让我周六之前去交6000元的捐资助学费,然后开个单子。拿着单子才能入学。”校方告诉他,这笔钱是昌平区教委收的,和学校没有关系,主要用来维修校舍和教学设备。其余的十几名家长随后证实了以上说法。

  邓庄小学属于昌平区城南中心小学的三所下属学校之一。据了解,邓庄小学今年预计在片区内招收28人,其中京籍3人,非京籍名额25人,但实际报名者有52人。招收学生的标准,除了要求父母具有五证、进行摸底考试以外,细节方面并未公开。

  前天,记者拨通了邓庄小学校长陈女士的电话,在得知记者的身份后,她称“有事在忙”,随即挂断,便不再接电话。邓庄小学的主管单位,城南中心小学招生工作负责人季先生表示,目前正就此事进行调查。

  昌平区教委计财科科长程先生称,捐资助学费是国家允许收取,用于补充教育资金的一种费用,各个区县教委负责收取后,全额上缴国库。需要使用时由教委打报告支取,再下拨给各个学校。“捐资助学费收取有两种方式,一是家长主动捐助,一是学校提倡。但归根结底都是自愿的。”

  监察科工作人员李先生也强调,捐资助学费与升学绝不会相挂钩,但学校在通知家长时应当明确告知这一点。“我们会调查陈校长是否对家长进行了明确告知。如果没有将会进行相应的处分。”

  对此,家长们表示,在电话通知他们时,陈校长并未告知交此费是自愿行为。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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