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审计署网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证监会本级和所属上海证监局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证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会本级和3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证监会2010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126286.69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含财政部审核确认的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下同),其中当年财政拨款79832.41万元;据证监会决算(草案)反映,201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89636.4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36650.27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证监会本级及所属单位2010年度预算支出共计66082.34万元,占部门当年预算支出总额的52.33%。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89.24万元,其中2010年181.22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005万元。上述问题对证监会2010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证监会本级和本次审计所属单位2010年度预算执行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按照会计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比较规范,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9年至2010年,证监会本级及所属上海、山东、山西证监局在稽查办案项目中列支其他方面支出189.24万元,其中2010年181.22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截至2010年底,所属山东证监局2000年收到的专项财政资金584万元仍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2.2010年12月,证监会向下属3家事业单位收取以前年度使用财政资金垫付的物业费、水电费等2421万元,未按规定在“财政拨款结转”科目核算,而是记入了“事业基金”科目。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自行调整项目支出和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要求予以纠正,按规定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山东证监局财政资金长期挂账问题,要求责成山东证监局将挂账资金上缴中央财政,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证监会应加强对稽查办案费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对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清理长期挂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证监会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证监会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认真整改。财政资金长期挂账问题,已责成山东证监局按有关规定立即上缴资金;对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将按有关规定调整会计账目;对自行调整项目支出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予以纠正,调整相关会计账目。
2.证监会2010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