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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疑隐瞒规划绿化地建车位 律师称涉嫌欺诈

2011年07月04日21:32
宣传的绿化地成了停车泊位
宣传的绿化地成了停车泊位


  来源:《法制周报》

  售楼时宣称能拥有“私家公园” 律师称涉嫌欺诈

  开发商被指隐瞒规划:绿化地建车位

  《法制周报》记者 雷鸿涛 文/图

  李先生去年在长沙购买了蔚蓝海岸二期的一套房子。“当时售楼员说小区有个5000平米的私家公园。”不过最近收房时李先生才得知,这个公园并非私家公园,而是市政公园。“私家公园和市政公园是两码事啊”,李先生为此异常气愤。与李先生一同购买了蔚蓝海岸二期35、36、37、38栋的部分业主更质疑为什么开发商卖楼时所宣传的35、37栋之间的绿化用地,现在却建起了停车泊位?

  7月3日,50余名业主来到了该楼盘的营销中心,集体向开发商讨说法。

  买房就能拥有“私家公园”?

  蔚蓝海岸楼盘位于长沙市金星大道岳麓区政府正对面,开发商为长沙市卓越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7月3日,《法制周报》记者受业主邀请,来到了蔚蓝海岸的营销中心。

  业主李先生告诉记者,业主们现在遇到的问题主要有两个。(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第一个是卖房时售楼小姐大肆宣传的私家公园成了市政公园。第二个是绿化地成停车泊位的问题。

  “如果早知道是市政公园,我何必花这么多钱去买这个房子?”多位业主向记者证实,他们去年在购房时,售楼员将5000平米的公园作为一大卖点,宣称买房就能拥有私家公园、后花园。

  “能拥有私家公园、后花园的楼盘,档次肯定要高一些,尽管档次价格较高,但我也接受了。”业主董先生说,正因为看中了“私家公园”这一亮点,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该楼盘。

  最近收房时,业主才陆续得知,他们房子附近的公园,并非售楼人员所宣称的“私家公园”、“后花园”,而是市政公园。

  “性质完全不一样。”业主曾先生解释说,如果该公园是私家公园、后花园之类的小区公园,那么开发商就应该用围墙将公园和小区的房子围合起来。这样的话,小孩去公园玩耍,家长会比较放心,不需担心人身财产安全问题。

  无独有偶,业主李先生还告诉记者,卖房时售楼员称小区内有一条小区路,但现在该路却成了市政路。

  私家公园为何成了市政公园?(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 7月3日,在业主和开发商组织的协商会上,长沙市卓越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给出了这样的答复:“我们合同中没有说(公园)是小区的。在政府的审批的规划图上,写的是城市公共绿地。公共绿地形成了市政公园,对入住的业主也是开放性的享受。”

  这个答复业主表示不能接受,他们一致表示买房时售楼员大肆鼓吹“私家公园”的噱头。楼盘方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可能是个别售楼员在措辞方面(不当)引发的争议。

  业主们要求开发商履行承诺,建设围墙将小区和公园围合起来。楼盘方相关负责人说:“请大家坚持一个原则,违背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我们开发商也是无能为力的。政府的市政公园,我开发商无法改变性质。”

  为了证实该公园确实是经过规划,开发商拿出了相关规划图纸。细心的业主发现,规划在2007年就通过了,而去年卖房时,开发商也拿到了五证,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业主质疑这意味着在卖房时开发商已经知道该公园就是市政公园。

  “既然开发商知道是市政公园,为什么卖房时不告知我们?为什么还宣传是私家公园?这不是开发商为了销售,刻意隐瞒,故意欺诈我们业主吗?”

  楼盘方负责人安慰业主说:“本质问题,这个公园是存在的。”

  至于如何建围墙,楼盘方给出的答复是:“现在我无法公开对你们承诺。”

  绿化用地“变身”停车位

  站在35栋的9楼,业主李先生推开窗户看到的是30个车位,李先生指着车位说:“买房时售楼员说那里是绿化用地。”

  在业主李先生的指引下,记者看到该楼盘的沙盘上也显示,35、37栋之间的空地确实是绿化用地。

  李先生告诉记者,绿化用地改为停车位,不单单是减少了小区的绿化面积,另一个重要的影响是,可能威胁小区内的小孩安全。他不能理解,35、37栋已经有了地下车位,开发商为何还要在地面建停车位?

  面对业主的质疑,楼盘方负责人说:“这个问题不是开发商的问题。”相关负责人解释:“今天给你们提供的规划图纸都是规划局的,我们没做任何改动,我们也不敢做任何改动。上面的泊车位都是政府要求的,政府规划我们这么做,我们只能这么做。”

  业主们质疑,售楼前开发商就已经知道了规划,售楼员的说辞为何还与规划大相径庭呢?

  律师:开发商涉嫌欺诈

  7月4日,《法制周报》记者致电楼盘方相关负责人巫先生,业主所说的售楼员将市政公园说成是私家公园是否存在一事,得到的答复是:“没有这回事。”至于绿化用地成停车位一事,巫先生的解释是:“个别业主理解的问题。”随后巫先生以不方便接电话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长沙市规划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规划局是根据控规来下达规划的,这是没错的,现在业主遇到的问题,是由开发商卖房时的说法引起的,“他卖房时是怎么说的,这个不是由规划局来控制的”,因此建议业主找开发商沟通解决问题。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指出,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人之间的购房合同中并没有对公园设施、公用道路、绿化地等等问题进行约定,而按照相关规定也并不能判断上述公园、道路、绿化等属于合同的一部分。很显然,如果开发商的售楼人员在推销房屋时对购房人的一种口头宣传是不能作为合同内容来对待的,也即是说购房人无法就此部分向开发商主张合同权利。至于房地产项目的设计规划,一般来说在项目开工之前就必须是经批准后并留存规划设计图的,开发商无权自行改变规划设计。(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如果开发商在明知规划设计的是车位而并非绿地,市政公园并非私家公园,却刻意作虚假宣传的话,那就涉嫌欺诈,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明确规定,以欺诈方法订立的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并可要求对方赔偿相关的损失。购房人可以收集证据(诸如沙盘模拟宣传、广告宣传图样等),通过投诉、仲裁或诉讼方式进行维权。(本报博客地址:https://blog.sina.com.cn/fazhizhoubao)

  房产法律援助联盟召集令

  连日来,本报热线不断接到读者来电,反映在购房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了给在购房过程中合法权益受侵害的购房人提供法律援助和舆论支持,共同促进湖南房地产行业的公平、公正、公开,《法制周报》即日起成立房产法律援助联盟。欢迎广大法律专家、维权人士、志愿者、业内人士、广大业主等参加,本报将由专线记者和专业律师为读者提供最及时的服务。参与热线:0731-84802117。联盟QQ群:91176191。欢迎你参加并提供线索。

(责任编辑:UN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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