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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发展的“十二五”机遇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2011年07月21日18:07

 

图说:中国气候变化首席谈判代表、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苏伟
图说:中国气候变化首席谈判代表、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苏伟

 低碳发展的“十二五”机遇——专访中国气候变化首席谈判代表、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苏伟

  中国将更加注重经济增长的效益和质量,致力于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产业、能源结构,实现绿色低碳增长

  文/倪婷

  2011年6月22日,北京中国大饭店,来自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委的领导,联合国机构、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代表,以及国内外企业的负责人济济一堂,共同出席由国家发改委主办的“应对气候变化与绿色低碳发展高级别国际研讨会”。

  会上,各位领导和代表就“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与行动”、“适应气候变化:现状与挑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管理与融资”三个议题展开了讨论和交流,共同分享应对气候变化成功经验,探讨“十二五”低碳发展有效落实路径。

  2012,京都议定书即将到期。2011,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德班会议将在南非举行,我们将迎来“拯救人类的最后机会”。

  作为发展中大国,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的世界舞台上将展现出怎样的姿态?“十二五”开局之年,中国将以怎样的途径落实低碳发展从意识到行动的转变?这样的转变又将为政府、企业和个人带来怎样的机遇?为此,本刊专访了中国气候变化首席谈判代表、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苏伟。

  《中国新闻周刊》:今年年底,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将在南非德班举行,您认为本次会议最为重要和紧迫的任务是什么?

  苏伟:去年底,联合国气候变化坎昆会议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最终达成了“坎昆协议”,这对于进一步扩大共识,继续推动谈判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今年底的德班会议,最为紧迫的任务是确定发达国家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绝对量化减排指标。《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将于2012年底结束,为落实“坎昆协议”关于确保《议定书》第一、第二承诺期之间不出现空当的要求,应尽快谈判确定《议定书》发达国家在第二承诺期减排指标。《议定书》第二承诺期是发展中国家坚定不移的诉求,关系到现有法律框架的延续,关系到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政治互信。同时,发达国家应根据“坎昆协议”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其减排承诺水平。

  根据巴厘路线图的要求,《议定书》发达国家在《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下承担减排指标,非《议定书》发达国家也要在《公约》下承担与之可比的减排努力,这种可比性包括了减排的性质、范围、幅度和遵约机制。发展中国家也应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在发达国家资金和技术支持下开展积极的减缓行动。很多发展中国家已经提出了到2020年的自主减缓行动目标,在发达国家承担有国际法律约束力的中期减排指标的情况下,可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以适当法律形式明确发展中国家的减缓行动,认可发展中国家的减排努力。

  《中国新闻周刊》:对于发展中国家在采取减缓行动和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面临的难题,应该如何通过国际气候谈判途径予以破解?

  苏伟:目前大部分发展中国家都采取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积极行动,但国际社会仍缺乏对发展中国家国内行动的有效支持,因此德班会议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切实落实有关资金和技术转让方面的安排。只有建立有效机制,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足够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发展中国家才能有效开展减缓行动,从而为实现全球温升控制在2度以内的长期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坎昆协议”还明确了有关“三可”和透明度的原则,我们支持德班会议就发达国家减排承诺及其对发展中国家资金、技术支持的“三可”,以及发展中国家自主减缓行动的“国际磋商和分析”作出具体细化安排。同时要保证这种安排充分体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相信在各方的积极努力下,德班会议会取得积极成果,中国将同各国一道,为会议的成功举行作出积极贡献。

  《中国新闻周刊》:“十二五”期间,中国的低碳发展将呈现出哪些新的特点和趋势,国家在加快低碳发展方面有哪些新要求?

  苏伟: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面临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环境等多重挑战。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是中国的必然选择,也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十二五”规划《纲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和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成为重要的政策导向。

  《纲要》确定“十二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1.4%、森林蓄积量增加6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21.66%,并作为约束性指标确保如期完成。《纲要》还提出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要求,将我国未来五年的GDP年均增长预期目标确定为7%。

  以上这些目标的提出,表明中国将更加注重经济增长的效益和质量,致力于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产业、能源结构,实现绿色低碳增长。

  按照《纲要》要求,“十二五”期间,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关键是努力做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两大任务。

  绿色低碳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共赢的全新发展理念,作为促进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将成为中国长期坚持的政策导向,也是实现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中国新闻周刊》:继去年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之后,国家发改委又于最近开展了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对于试点省市的选取,国家发改委都有哪些标准和考虑?

  苏伟:对于低碳省和低碳城市试点的选取,我们经过综合评估,主要有三方面的考虑。

  首先,试点省市要具备一定的工作基础。对于在应对气候变化、推进低碳发展等方面具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地区,我们会优先选择。

  组织机构的健全与完善也是我们考虑的重要因素,应对气候变化组织机构比较健全的地区将成为首选。

  同时,我们也会充分注意区域分布,尽量做到城市类型的权重平衡。在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的试点工作中,5个试点省东、中、西各区域都有布局;8个试点城市既有直辖市,也有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和地级市。

  《中国新闻周刊》:地方政府应该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低碳省市试点示范工作?

  苏伟:试点示范地区要把低碳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抓手,成立主要领导负责抓总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解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加大资金投入。这些地区的发展改革部门要继续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加强本地区有关部门间的协作,互相支持、相互配合,扎实有序地推进本地区低碳试点工作的开展。

  同时,试点示范地区要抓好工作实施方案和低碳发展规划编制。这两项工作属于顶层设计,对于保障试点工作的扎实、有序、有效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对试点方案的具体内容安排、工作阶段的划分不做统一要求,大家可以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探索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但重点要突出今后几年的工作安排和目标任务,确保试点工作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同时尽快编制出一个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具有很强指导性和针对性的低碳发展规划。

  对于试点示范工作的考核评估也至关重要。各地区要研究建立低碳发展评价考核体系,对试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与碳强度、能源强度有关的反映低碳发展水平的指标定期开展跟踪分析和评估,研究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完善奖惩机制,形成各级干部自觉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氛围。

  《中国新闻周刊》:对于企业而言,坚持低碳发展究竟是压力还是机遇?企业应该如何把握“十二五”时期的低碳发展新机遇?

  苏伟:近年来,绿色低碳发展已是大势所趋,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和低碳技术已成为国际经济技术竞争的新领域,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与中国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保障能源安全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政策取向是一致的,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抢占国际道义和经济竞争制高点的重要途径。

  对企业而言,坚持低碳发展既是压力,也是动力。如果企业能够利用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低碳发展的机遇,变压力为动力,大力推动低碳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对技术的升级和改造,就可以提高产品或服务的国际竞争力,将最终实现企业持续增长。

(责任编辑:刘芬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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