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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捐髓志愿者捐一半反悔 或将加速受捐人死亡

来源:东方早报
2011年07月27日03:25
  她曾是一名热心的捐髓志愿者,不但敬仰捐髓“英雄”,还梦想着有朝一日能亲自上阵用自己的造血干细胞(骨髓)救人。

  然而,当这一天真正来临时,她却在捐献了115毫升混悬液后反悔了,她拒绝继续为受捐白血病患者捐献骨髓。这或将直接加速受捐人的死亡。

  她叫李婷婷(化名),云南昆明人,2010年毕业于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昨日,李婷婷告诉早报记者,医院的血细胞分离机在手术中途坏掉,才导致她拒捐的。不过,她也承认自己胆怯了,并声称当初加入捐献队伍是受同学的影响,自己对捐髓的后果考虑不足。

  捐髓者捐了一半反悔拒捐,这一鲜活的事件将此前大众在骨髓捐献领域普遍担忧的两个问题凸显了出来:捐髓者到底有没有准备好?捐髓者中途拒捐应承担怎样的道德与法律责任?

  早报记者 于松

  发自云南昆明

  捐髓前像中了大奖

  “心情很激动”

  7月20日上午9时30分,李婷婷躺在了云南省二院血细胞采集室的病床上,她的两条手臂都已插上了输血管,准备为江苏徐州的一名30多岁男性白血病患者捐献造血干细胞。

  手术前,她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还显得有些兴奋,称今年5月得知自己和一名白血病患者初配成功后“像中大奖一样,心情很激动”。

  李婷婷称,她是在2009年10月和同学一起报名成为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云南省分库志愿者的。她还曾告诉记者,很敬仰学校的一名毛姓捐髓志愿者,此人曾2次捐献造血干细胞救助了白血病患者。

  据杨微等多名知情人称,捐髓前,李婷婷还曾调理了自己的身体,以便捐献造血干细胞时身体素质达到最佳水平。手术前,远在怒江工作的父母委托李婷婷的表姐到医院全程陪伴她。而在得知李婷婷捐髓的“事迹”后,她所在单位的领导专程送来了水果和慰问金。

  云南省分库主任李爱华告诉早报记者,李婷婷获得了捐髓证书以及受捐白血病患者给予的5000元误工费,是云南省第40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

  手术中途机器故障

  李婷婷不想再捐了

  然而,当采集了115毫升混悬液后,一个意外发生了:上午11时许,采集室内的细胞分离机发生了故障,采集被迫终止。

  为了能顺利完成采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云南省分库的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了成都军区昆明总医院,准备当天进行第二次采集。

  不过,李婷婷及家属却开始对医院以及云南分库有了意见。李婷婷说,机器故障后,对于如何处理机器里存留的血液,医生和护士的意见出现了分歧,她据此认为“医生不够专业,医院欺骗了她”。

  不过,经云南省分库工作人员的劝导后,李婷婷还是同意了进行第二次采集。

  然而,下午5时,李婷婷在接到母亲的一个电话后,情绪失控。杨微说,李婷婷的母亲反对她继续捐髓,否则就断绝母女关系。杨微记得李婷婷当时吼道:为什么事先不把机器弄好,患者的死活关我什么事。

  据廖明等知情人称,在抵达成都军区昆明总医院后,李婷婷多次与父母互通电话,随后,李婷婷哭着说不捐了,与男朋友乘车离开了医院。

  “电脑都会死机,谁会想到它会坏了呢?”云南省二院血液科主任李斌说,医院的这台细胞分离机2007年投用,三个月前做过检修。由于是电子产品,出现故障并非人为所致,属于不可抗拒的因素。

  反复拒捐

  受捐者生命快到尽头

  李斌告诉早报记者,已经采集的造血干细胞已于20日晚送到徐州,注射到白血病患者体内,但还不够。

  云南省分库主任李爱华表示,目前移植造血干细胞的方案是“清水”方案,患者在移植前会通过化疗摧毁自己的造血干细胞系统,此时捐献者反悔,没有供者的细胞输进患者体内,那么患者的细胞基本不能恢复,“这就意味着,患者就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换言之,或将加速患者死亡”。

  7月21日上午,李爱华又通过电话与李婷婷再次取得联系,但李婷婷仍然拒绝继续捐献。就此,李婷婷称,云南分库与医院在欺瞒和哄骗她。而廖明等知情人称,李婷婷反问:“患者的命要紧,那谁来保障我的安全?”

  为此,李爱华曾答应与李婷婷签一份保障协议,保障其在采集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然而李婷婷仍然不同意,认为保障期限太短。

  此后,成都军区昆明总医院血液科主任胡灯明也开始尝试和李婷婷沟通,说明捐献并不会对其身体造成损害以及中途放弃捐献会对受捐者造成的危害,但“她就是听不进去”。

  22日零时许,李婷婷终于同意再次捐献,但前提条件是必须答应她6个条件,包括云南分库作出书面道歉,保证其在一年内身体心理无任何伤害、经济损失5万元等。由于云南分库无法当即对其中的一个要求予以回复,李婷婷在医院血液科转了一圈后,再度反悔。

  22日早上,再次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有效期已过,云南分库只好放弃对李婷婷的劝说。

  昨日,早报记者联系到徐州方医院的孙医生。她说,目前患者仍然留在层流病房,细胞数为零。按照常规,接下来就要看能否在一周甚至半个月内长出细胞。如果超过这段时间仍然未能长出细胞的话,患者的生命极有可能就会到了尽头。

  在得知李婷婷坚持不愿捐献后,李斌有些愤怒,称“她这样做其实就相当于杀人”。

  李婷婷:患者死了

  我就一定要内疚吗?

  李婷婷告诉早报记者,最终捐献失败原因有二:一是自己不能接受捐到一半因为医院机器原因而要换医院再次捐,这是医院的医疗事故;二是父母的强烈反对,“我身后是一个家庭,我不能不管不顾。”

  她说,父母是强烈反对捐髓的,她还是“偷偷跑来医院”,完全隐瞒了父母。“第一次采集被父母知道,他们坐了一夜的车来到昆明,我不能再欺骗他们了”。

  此外,李婷婷称,她是义务捐献,可能要保患者一辈子,但若是出了医疗事故,谁来替自己说话?

  “以前告诉我的是捐献100毫升左右,但采血的时候却告诉我要看患者的情况。在住院的时候要打动员剂是为了增加造血干细胞,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李婷婷说,自己回家了都没有人关心,捐献前还有志愿者来看望,后边都没有人关心,“自己想做好人,但没想到会变成这样”。

  李婷婷表示,她第一次捐了,那也算得上的是救过患者了,可是结果呢?觉得是她有用的时候,所有人都好言相劝,觉得她没有用了,都没有人来关心她。难道第一次不成功,她还有义务进行第二次捐献的义务么?患者死了她就一定要内疚,要负责么?

  中国捐髓志愿者

  临时反悔率达20%

  李斌表示,李婷婷在机器故障后拒捐与医院没多大关系,个人看来,如果是一个坚定的志愿者,这种情况是不会发生的。此前他所做过的40例移植中,也有进行两次采集的。

  据云南分库的工作人员介绍,在造血干细胞捐献过程中,反悔的现象并不奇怪。据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透露,全国骨髓初配成功后,志愿者的反悔率达20%。国际上同样面临骨髓捐献者“临阵反悔”的问题。比如美国等其他一些国家,反悔率也都在20%或25%。

  谈及捐献者反悔的原因,工作人员总结道:有的志愿者在报名时并未与其家人商量,配型成功后遭家人反对;有的志愿者在初次建立数据时没有经过深思熟虑,配型成功后因畏惧而拒绝捐赠等。当然,除捐赠者反悔外,还有一些客观原因,如捐赠者身体条件不适合、出国、失去联系等。

  不过,李婷婷这种捐献到一半因为机器故障反悔,这在云南分库甚至全国都是首次遭遇。工作人员表示,此次遭遇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教训,今后在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动员宣传工作时一定要加倍慎重,提前告知志愿者一旦中途反悔将有可能加速患者死亡的严重性。

  让云南分库的主任和工作人员倍感无奈的是,由于骨髓捐献提倡的原则是“自愿、无偿”,之前所签署的“志愿捐献者同意书”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当志愿者反悔时,他们除了尽力劝说之外并无他法。譬如此次,他们还是要肯定李婷婷的志愿捐献行为,毕竟,对方报名参与并实际捐献了一半。

  律师说法

  如果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患者可以追究医院和捐献者双方的责任,因为这个法律事件涉及医疗服务合同与捐献合同两方面。

  首先,虽然是自愿捐献,但因为签订了同意书,如果这种捐献导致受捐者死亡,相当于违背了合同法的诚信原则,捐献者也应承担违约责任。其次,医院的医疗器械出现故障,应追究医院责任。当然,考虑到公平原则,双方承担责任的比例不一样。由于医院是有偿服务,捐献者是无偿服务,医院应承担主要责任,捐献者承担次要责任。

  云南鑫金桥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爱国

  这件事情要追究医院的责任有法可依,因为已经形成医疗服务的关系,机器出现故障表明医院提供的服务不合格。但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则要先通过医疗事故鉴定。

  由于我国在捐献方面的法律相对空白,目前要对捐献者追究责任无法可依,只能从道德的角来评判其行为。毕竟,同意书只是单方面的行为,只能算一种承诺。

  由此我们应该呼吁,我国应该尽快健全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捐献者不能中途反悔以影响受捐者的生命安全。从法律平衡的原则考虑,既要保障捐赠人的利益,也要保障受赠人的利益。

  北京(昆明)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文华
(责任编辑:UN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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