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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审计报告出炉 4市挪用2851万择校费发工资

来源:南方日报
2011年07月28日08:21
审计发现,有4个市11所学校和2个教育部门违规使用择校费2851万元。
审计发现,有4个市11所学校和2个教育部门违规使用择校费2851万元。
新华社发

  南方日报讯(记者/李强 林亚茗)2010年度审计报告新鲜出炉!昨日,广东省审计厅厅长蓝佛安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10年省级财政总收入2796.03亿元,支出1972.2亿元,结余结转823.83亿元。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任务。

  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蓝佛安介绍,对本次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已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省政府将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省级财税管理审计情况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49亿借款未收回

  ●省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未收回历年到期的省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借款2.49亿元,包括2个省直单位的借款1533万元和15个市、3个县的借款2.34亿元。未及时清理有关单位已上缴的资金,包括2003、2004年收缴省直部门资金2.42亿元、3家省属单位上缴或退回的专项资金1778.4万元,4个市、3个县上缴的违规资金349.5万元。部分省级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进度缓慢,有21个部门单位63项省级基本建设项目已完工但未完成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其中有6项是省财政厅未按时完成审核,57项是建设单位未按时申报。

  ●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有4个市、3个县(市、区)的税务部门未在规定期限内征收13家企业税款1.89亿元。有5个县(市、区)的税务部门未按规定将存放在待报解预算收入专户的2010年度税款6594.3万元划解国库。有2个市、4个县(市、区)的9个委托代征收单位在委托规定限期内未将税款1.42亿元划解国库。税收监管存在漏洞。发现有17个市351户企业未按规定申报税款,漏缴纳税款2.26亿元。

  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省质检院违规收费少缴财政133.3万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部分项目执行不及时,有13个项目资金从2008年或2009年开始结转,至2010年末一直没有使用,涉及金额1.67亿元。部分财政预拨据实结算的项目结余指标未及时清算,省财政2008至2009年下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项目结余指标1326.5万元、国家助学金项目结余指标109.8万元和新增学位专项补助项目结余指标220.2万元,至审计时尚未清算。抽查技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情况,发现有13名技校学生同时在两所技工学校申领助学金,重复领取3.6万元。

  ●省物价局

  2010年决算报表少反映收入289.3万元、支出221.3万元、资产318.7万元。下属价格认证中心挤占项目经费56.3万元,用于经常性支出。下属价格监测中心项目经费超预算支出97.8万元。省价格调节基金项目审议报批程序欠规范,省物价部门作为主管机构未参与部分项目支出安排的审议。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未经财政部门批准,调整“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项目经费72.9万元,用于购买稽查执法信息移动查询设备等支出。

  部分专项经费执行率低。2008至2010年省财政安排“监管网”“供应网”两网专项经费550万元,仅使用79.1万元,使用率为14.39%。下属职业学院决算报表反映不完整,少列收入25.9万元,支出24.2万元,资产1351.2万元。

  促进转方式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1个市多头开户存放专项资金6亿

  ●产业转移扶持和工业园发展资金

  珠三角共建市对省示范园的支持力度有待加强,珠三角共建市实际投入的园区建设资金5.7亿元,仅占共建协议中承诺资金总额的27%。产业转移扶持资金专户管理不规范,有2个市未严格执行省级财政扶持资金专户管理、专账核算的规定,专项资金在专户和国库之间调度使用;有1个市多头开户存放专项资金6亿元。未严格按照中标方案拨付和使用产业转移竞争性扶持资金,有4个市将省产业转移竞争性扶持资金中标方案中承诺用于贷款贴息的资金用于园区直接开发建设,涉及资金8.67亿元。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染减排资金

  有3个市9个项目闲置资金1.49亿元,其中有一个市4个项目平均资金闲置率高达92.47%,涉及资金2172.9万元。有1个市、2个县(区)财政部门违反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将资金拨付至县(区)环保局或街道办,再由这些部门拨付给项目承建单位,涉及资金4600万元。有1个县级市环保部门及所属单位违规使用资金2379.2万元,环保部门将1535.7万元用作本局及下属监测站、监理所日常公用经费、人员工资及福利等开支;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多列支建设期管理费572万元,将271.5万元用作土地征用补偿费。

  重点民生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12个土地项目多要资金1021万

  ●土地开发整理和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资金

  有1个市、10个县(市、区)18个项目未按合同及批准的规划设计图施工,擅自变更工程建设内容,涉及金额3261.4万元。有1个市、11个县(市、区)23个项目虚假签证、虚报工程完成量,涉及金额2916.4万元。有6个县(市)12个项目以重复规划、以旧充新、不按变更工程量调整预算及合同金额等虚大预算,多获取省级资金1021.3万元。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政策和资金

  有4个市11所学校和2个教育部门违规使用择校费285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教职员工的岗位津贴、奖金以及临时工工资、福利费等支出。有3个市18所中学未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2007至2009年超计划招收择校生2602人,平均超招比例为21.94%。有2个县3所中学和3个县(市)3所职业学校挪用建校项目资金548.8万元,用于购置设备、偿还以前年度基建债务等。有2个区2所民办职业学校虚报“双转移”学生685人次,冒领财政“双转移”学杂费及国家助学金106.9万元。

  两个行业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

  某市质监部门少计收入127.6万元

  ●市县质监系统

  有2个市质监部门2009至2010年结余办案经费856万元、事业发展基金1208万元,没有列入当年预算反映。有1个市质监部门少计收入127.6万元。有1个市质监部门滞留省专项资金60万元。有6个市、2个县质监部门未按规定标准收费,少收136.6万元,多收52.9万元。有6个市和2个县质监部 门 违 反 规 定 未 将 非 税 收 入2351.9万元上缴财政。

  ●市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

  市县药监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19个市(除广州、深圳外)及县(市、区)的药监部门项目预算没有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反映;有1个市和1个县药监部门2009至2010年未将上年经费结余688.1万元和751万元分别纳入当年预算反映。有5个市和4个县(市)的药监部门挤占专项资金17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性经费开支。有1个县级市药监部门少列固定资产23.7万元。

  ●省质监局

  未将物业出租收入38.5万元上缴财政。下属省质检院违反规定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性收费,少缴财政133.3万元。下属两个单位2010年发放职工各种工资及节日补贴共计439.8万元,未按规定代扣缴个人所得税。

  ●省作家协会

  未将下属《人间》、《少男少女》杂志社等4个单位账纳入财政决算报表反映。已房改的两栋宿舍楼,面积共24265.5平方米,至审计时,仍未办理竣工决算和财务关系划转。广东文学艺术中心大楼2000年1月建成使用,至审计时,仍未办理竣工决算。

  ●省地税局

  未按规定编制下属单位政府采购预算31项,涉及金额1.26亿元。部门预算反映不真实,将不属于本部门支出的“社保费信息系统改造和升级”专项经费300万元列入部门预算。有24个项目经费未按会计制度要求单独核算反映,不利于对项目的管理和考核。下属省地税信息中心未经批准出租资产,租金收入865.7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岭南画派纪念馆

  收藏艺术品未及时纳入国有资产管理。2010年收藏艺术品实际入库数量49幅,价值70.6万元,但纳入省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记录的仅有2幅,价值22.4万元。部分收藏艺术品的资产价值确定存在随意性。有的艺术品用“回赠金”金额,有的用拍卖金额,有的用估价金额来确定,有的甚至用比估价高10倍以上的金额来确定资产价值。物业租金收入少缴各项税费69.2万元。

  扩大内需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审计调查

  6个项目未招投标涉及金额3.22亿

  审计调查发现有8个项目未按时开工或建设进度缓慢,涉及金额4.56亿元;6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涉及金额3.22亿元;7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初步设计、环评、用地审批、报建,涉及金额4.69亿元;2个完工项目未按规定验收,涉及金额20.9亿元。

  “广东扶贫济困日”捐赠跟踪审计

  去年31.98亿募集款实际到账19.76亿

  省审计厅部署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2010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资金物资开展第一阶段跟踪审计。审计核实,截至2010年8月31日,全省募集资金和物资折价款金额为31.98亿元,其中:实际到账19.76亿元,拨付使用2.11亿元,结存17.65亿元;已签协议以后分期到账12.22亿元。本阶段审计未发现贪污私分、挤占挪用的问题。

  审计发现的问题是:捐赠资金物资统计管理不完善。省本级和各市上报的认捐统计资料,存在数据汇总不完整、部分上报表格未按规定经领导签发、数据调整未经报批审核等现象。全省部分认捐单位既未交付捐赠款又未签订捐赠协议书,涉及金额6.59亿元。审计重点核查省本级募集认捐的16.56亿元,其中有9家举牌认捐单位既未交付捐赠款又未签订捐赠协议书,涉及金额2.26亿元。跟踪至2010年11月18日,有8家已交付捐赠款或签订捐赠协议书,涉及金额3570万元。
(责任编辑:UN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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