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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应郑州救溺水者需打捞许可证 称说法不实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2011年08月09日05:19

  “救援队”队员下水捞人遭阻止一事引发强烈反响,有人误传此事为“救人遭阻止”

  官方称,“冬泳队员”当时下水是“打捞”,而非“紧急情况下的救援”或“救人”

  救援队也出面澄清:当天确实是去打捞,我们赶到时消防队员一直在打捞

  别再误传了 打捞和救人不是一回事

  河南商报记者 赖海芳

  8月6日,河南商报报道,有网友发帖称郑州市水上义务救援队在如意湖义务搭救溺水者,被巡防队员要求出示“打捞许可证”。对此,郑东新区巡防队回应说,阻止救援队下水打捞是出于安全考虑,并强调救援队是“打捞”而非“搭救”。

  昨日,关于“郑州救溺水者需要打捞许可证”的话题在微博上流传。对此,郑州市委宣传部回应媒体称:“冬泳队员”提出下水仅是实施“打捞”,而非“紧急情况下的救援”和“救人”,并且当时消防队员正在持续打捞。

  对此说法,救援队队员表示认同。

  官方

  “阻止志愿者下水救人”说法不实

  8月7日,关于“郑州救溺水者需要打捞许可证”的话题,在微博上流传,引起众多网友的愤怒和转发。

  究竟是救人还是打捞?郑州市委宣传部回应媒体称,事发后,郑东新区管委会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了调查。

  据介绍,8月4日早上,负责郑东新区河道管养的宋师傅在昆丽河众意路至九如路段巡逻时,发现了许多白酒瓶碎片及运动外衣一件,疑有人游泳时溺水。通过其遗落在现场的手机与其家人联系后获悉,此人为孟女士,半年前被确诊为癌症晚期,有重度抑郁症,8月3日晚酒后外出未归。

  随后,郑东新区公安部门和消防大队,在其极有可能跳水的地方,经过两个多小时打捞,搜救范围不断缩小,仍未发现人员溺亡迹象。

  打捞过程中,“冬泳队员”提出要协助打捞。

  鉴于当时的搜救情况,“冬泳队员”提出下水也仅是实施“打捞”,而非“紧急情况下的救援”和“救人”。并且“冬泳队员”到时,已有一艘冲锋舟和7名消防队员在现场进行持续打捞。按照当时的情况,并不确定孟女士是否溺水,只是进行寻找。所以,本着对“冬泳队员”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暂未同意其下水打捞。

  后经公安部门同意,“冬泳队员”在缩小后的范围内找到了孟女士的尸体。经公安和消防部门检验鉴定,孟女士确为溺水身亡。

  救援队

  当天确实是去打捞

  对于官方说法,牛振西称:“当天,我们是下午4点多到的,确实是去打捞。消防队一直在打捞。”他还希望,对这一点,网友不要再误传。

  他还介绍,救援队接到的消息一般都比较滞后,很多时候都是去打捞。

  他称,此事闹得这样大,并非他和队员们所愿。“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义务的,从未收过费。队员们流了汗,难道还要让他们再流泪?”

  最终发现溺水者的队员海二国也很困惑,如果有类似事件发生,去,还是不去?

  疑惑

  打捞许可证,是救生员证还是其他?

  8月5日,在接受河南商报记者采访时,郑州市地方海务局工作人员、郑东新区市政园林水务局宣传部门工作人员以及郑东新区巡防队负责人均称,并不存在“打捞许可证”。

  但救援队队员坚称,现场巡防队员确实要求出示这个证,郑州另一在现场的媒体记者亦证实此事。

  队员卫宾还推测,可能说的是“救生员证”。今年6月,他参加了河南省体育局举办的救生员培训班,“是郑州市第一期培训班。有游泳技能、救援技巧、心肺复苏技能等,最后还要考试,很严格。”

  经河南省体育局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李先生证实,这次培训是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游泳馆必须配备有证救生员,但在湖里救人是见义勇为,我觉得有没有证都可以。”

  牛振西也知道“救生员证”,但他认为,没有必要办,“办证意义何在?办了证,哪怕裱起来,出事时你不在现场,白搭。”

  此外,还有个“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但此前郑州市地方海务局工作人员告诉河南商报记者:该证是针对特定海域,“东区运河是不需要的”。

  说法

  不需要证

  因为根本不允许下水

  郑东新区市政园林水务局给记者传来的情况调查结果中称:“鉴于当时孟女士是否溺水的情况尚不确定;且已有专业打捞船只和消防人员在现场进行实地打捞;巡防队员本着对他们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请他们予以理解,暂不请他们实施协助打捞。”

  对于下水是否需“打捞许可证”抑或“救生员证”,郑东新区市政园林水务局工作人员均予以否认:“什么证都不需要,因为根本就不允许市民下水。救援工作是由郑东新区消防部门进行的。当然,如果是紧急救助,应该会另当别论,但这次是打捞。”

  对于在现场的巡防队员,这名工作人员也为其叫屈,“湖边虽有警示标志,但总有市民下水游泳,巡防队员劝阻很辛苦,经常嗓子喊哑,脚上起血泡。”

民间救援:我们做错了吗
因“下水捞人遭遇阻止”,水上救援队和其他民间救援组织一样面临困局:我们做错了吗?

  民间救援:我们做错了吗

 “义务下水捞人遭遇阻止”一事引发强烈社会反响,水上救援队面临困局,队员们也很困惑

  在安全、资金、争议等问题面前,其他民间救援组织同样步履维艰,渴望找到出路

  河南商报记者 赖海芳

  不要名,不要利,只想做些好事,求个心安。但这些天,因为想义务下水捞人,遭遇阻止,并引发强烈社会反响,郑州市水上义务救援队的队员们也开始困惑:我们做错了吗?

  同样的问题亦困扰着类似的组织2007年曾被媒体大张旗鼓报道过的“gougou户外抢险救援队”,也已经陷于停滞状态。

  这些试图寻找理想的民间组织,陷入迷宫似的现实,力图寻找出路。

  每次打捞

  都为了那一份感动

  霍卫东对自己进行的第一次打捞记忆犹新。

  他记得,那时郑东新区入住的人不多,运河也刚放水。是在10月份,大学刚开学,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的一名学生落了水。

  作为刚成立的郑州市水上义务救援队(以下简称水上救援队)的一员,他和20多个队友一起,前往打捞。用的是笨办法,潜水捞,20多人排成一排,轮流下。“因为家属说的位置不准,三天三夜没有打捞上来”,最后大家都没劲儿了,到了第四天,死者自己浮上了水面。

  即使如此,家属还是看到了这帮人的诚意,很感激,要买烟,要请他们吃饭。他们拒绝了,上街买了烧饼吃。

  之后,第二次,第三次……他已经不太记得这些年和队友们共同作战过多少次,打捞过多少人,“五六十个应该是有的”。

  而他打捞上来的第一具尸体,是在郑东新区运河放水的第二年。“消防队捞了一个多小时,没捞上来,放弃了”,救援队下去了四个人,依然是笨办法,潜水,每人潜了四五次,不到20分钟,捞了上来。

  “人捞上来时,岸上几百名市民都鼓掌,那种场景真让人感动。”他说。

  队员海二国也有同感,虽然,妻子和母亲对他的行为并不理解。他也问自己:你究竟图的是什么?

  有时,救上来的溺水者还活着,但连个谢字也不说。但每次救人或者打捞后,他都感到欣慰:“有一次,有个家属甚至给我们磕头,表示感谢。”

  在他看来,打捞上来一具完整的尸体和尸体被浸泡膨胀后自己浮上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浮上来后,一般都变形了。并且,河里还有鱼……”

  目前已有三个分队

  自费自愿

  现在,水上救援队已有三个分队:东区分队、帝湖分队、军区游泳馆分队。其中,东区分队约5年前成立,打捞的“机会”更多。在去年郑东新区的11名溺水者中,分队队员海二国自己便打捞出8名。

  队长牛振西有个飞信平台,东区发生溺水事故时,他也会接到消息。然后,他在第一时间通过飞信发给会员,赶往现场。这些,都是自愿的。

  “会员有20多个,很复杂,有企业家、政府官员,也有下岗工人。”牛振西说。这样的队伍并不好带,全靠自愿自觉。

  8月4日救援事件发生后,牛振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几次落泪。他称,关于此事自己也受到一些队员指责,已不愿多说。

  救援装备是队员们自己买的:救生绳、救生圈、定位球等。“如果允许,我们还想有潜水设备,可贵,好几千。还有,想有艘救生艇。”牛振西说。但他同时表示,不会直接接受任何企业捐款。

  救援队队员卫宾还另外参加了河南康愉游泳俱乐部,其负责人冯建中得到了他的推崇:“有思想,有想法,还会管理。”

  这个俱乐部目前已获得民间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河南省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执业许可证,他们在塔湾路办公,对俱乐部会员,则每人收取50元的会费。

  冯建中念念不忘的是他带领会员到襄阳的一次考察。他说,襄阳水域广,游泳者众多。对此现象,当地政府不是堵而是疏,专门在汉江浅水处,给冬泳者开辟网状专区,另外,管理者在招聘时,也将一些冬泳者收编进去,利于救援。在江边,甚至还建立了救援队的专业办公区。

  他也在考虑,能否和郑东新区方面接触并达成共识,仿照襄阳模式,进行发展。“现在东区对游泳的市民就是劝,劝得住吗?没人听。”

  安全和资金

  困扰着民间救援组织

  2007年,众多媒体报道:全省首家与官方联动的驴友救援队“gougou户外抢险救援队”成立。报道提到,联动方式是消防部门接到驴友求助后,与救援队取得联系,如果救援队先接到求助电话,他们也会联系当地消防部门。

  这种联动,看上去很美。gougou户外抢险救援队的总指挥、网友老酷说,报道过后,联动过一次,有5个老师迷路,被困在崖壁上,登封消防方面打来电话,于是救援队便赶去救援,“消防队的装备很好,他们也很专业。但毕竟,作为驴友,我们更熟悉地形。”

  这次联动也是唯一一次。2009年之后,救援队陷于停滞状态。谈及原因,老酷归结为“很大的争议”。

  他说,官方会考虑到责任问题。比如,在救援过程中出现意外,再比如,如果救上来后,抢救不及时,这些算谁的责任?

  水上义务救援队同样存在此问题,除了成立时,河南商报曾给队员们购买过一年的意外伤害险外,队员们自身并无安全保障。“一旦出事,没有人管”。

  基于此,牛振西要求,保障队员的自身安全是第一位的。他要求,每个队员下水十分钟后,必须上岸,岸上要设瞭望人员。另外,有个队员是省人民医院急诊大夫,担负起专职救护工作。“我们现在也很少用潜水捞的方式,太危险,现在主要用竹竿。”

  “竹竿法”是在实践中摸索出来的。有一次打捞,4个小时没有捞上来,这时,旁边有个小孩子在用竹竿钓鱼,便借过来,拿竹竿往水里捣,20多分钟,便找到了。此后,他们对家属的唯一打捞要求便是,多备几根长竹竿。

  8月4日的打捞亦是如此,20多人排成队,进行排查,6分钟,便找到了人。

  另外,在救援队,每个队员还签订有内部协议。有条款是,一旦出现意外,与他人无关,责任自负。

  找寻“娘家”

  寻找一个协会进行挂靠,是很多民间组织走向规范的途径。

  根据郑州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主任魏益红的介绍,如果“草根组织”想进行社团登记,需要满足的条件是,该社团须有50人以上成员,要有固定办公场所,要有资金,经过合法登记后,对外的行为便是一个组织行为。但是,登记之后,社团组织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财、物的日常监督管理,而自己这里负责登记、年检、查处工作。

  初成立时,根据媒体报道,郑州市水上救护队(即现在的水上救援队)意欲挂靠在郑州市冬泳协会下。

  现在,水上救援队也并无固定办公场所。牛振西正在寻求与郑州市红十字会联合,目前,他已和郑州市红十字会初步接触,“对方十分热情”。

  电话中,郑州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张春香证实了此事。她说,水上义务救援是好事,但也有一定风险。虽然救援队提出,合作时可以签订协议,如果发生意外,由队员自己承担责任,但如果合作,红十字会就必须为队员们的安全考虑。

  她的想法是,可以另外找些合作单位,让一些有爱心的企业来冠名,比如保险公司,可以为队员们提供意外险,让队员们免除后顾之忧。而红十字会方面可以教队员们救护知识,另外也可以设置并监督专门的资金账户。“我的建议是,不要急于促成此事,队员们的安全才是第一位的。”

  而老酷也在等待一个为gougou户外抢险救援队“转正”的机会。他说,由团省委主管的“省青年登山探险协会”虽还未正式运行,但已经获得审批。届时,救援队可进行挂靠,取得身份。“仍然是义务组织,但会拉企业赞助,为队员们办人身保险”。

(责任编辑:U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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