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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多地为低收入者建救助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8月10日15:31
  新华网成都8月10日电(记者 海明威)成都市民吴敏近日发现自己的低保账户里多了一笔收入:135元。这是成都市日前首次启动的“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为其发放的4至6月价格补贴。

  与吴敏一样,成都市的约30万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乡重点优抚对象、市属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三无人员”等低收入群体将于近期陆续收到这笔价格补贴。

  作为一名低保户和残疾人,吴敏每月可以领取300元的低保补助,以及50至100元的残疾人补助。最近物价的持续上升让她感到日子过得紧巴巴。这笔135元的价格补贴让她的眉头稍稍舒展。

  9日,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7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6.5%,创下37个月来的新高。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4.8%,仍旧是目前物价上涨的主要推手

  为了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并逐步得到改善,中国各地目前陆续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中央电视台9日的报道引述国家发改委消息称,目前全国已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该机制。国家发改委表示将督促其余各地于今年年底前全部建立起类似机制。

  成都市制定的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办法规定“连续3个月,每月低收入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3%时,启动联动机制”。为此,成都市此次将向约30万低收入居民一次性发放4至6月价格补贴每人每月45元。

  据成都市发改委介绍,这次发放的每人每月45元的数额是根据国家统计局成都调查队提供的成都市低收入群体生活费用指数,经测算得出的标准。

  国家发改委、民政部等五部委今年3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开始建设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要求“短期波动、发放补贴;持续上涨、调整标准”。

  发改委价格司负责人表示,全国范围的联动机制建立起来以后,将覆盖9000万低收入人群。

  五部委的这份通知还要求各地依据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度涨幅自行确定启动机制的临界条件,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一定比例确定补贴标准,但标准要“保证不低于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实际影响”。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胡光伟说,过去成都市也因物价上涨给低收入人群发放过临时生活补贴,但没有形成制度保障。“现在联动机制正式确立是给低收入人群吃了颗定心丸,因为这形成了一种制度化的保障,即物价上涨达到一定程度,价格补贴就会启动。”

  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在通知中说保障对象包括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但“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扩大保障范围,但不得缩小保障范围”。

  成都市所在的四川省就在7月末提出,“在物价涨幅较大时,对领取国家助学金的家庭困难大中专在校学生给予适当补贴”。

  湖北的“联动机制”规定,当生活费用价格(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大幅超过“联动机制”启动条件时,各地应以保证不低于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实际影响为原则,增加价格临时补贴。湖北已有425万低收入人群领取了价格补贴。

  多地还规定,当价格补贴连续发放一段时间后,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9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将继续推进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的联动机制。他称这是落实中央在此轮物价上涨过程中“对困难群众采取有力有效的救助措施”的要求,也是一项稳定物价的重要举措。
(责任编辑:U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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