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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清网行动”收网 警方500万奖励举报者

来源:兰州晨报
2011年08月12日11:05

  本报讯(记者李升)8月11日上午,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截至7月31日,全省公安机关已抓获网上逃犯941名,占行动前统计总数的21.4%,其中投案自首268名,命案逃犯19名,故意杀人逃犯7名。据了解,省公安厅将拿出5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对检举揭发在逃人员及身份线索的,公安机关一经查实将予以奖励。

  “清网行动”为期一年

  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全省公安机关从2011年5月26日起至2012年6月开展为期一年的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据了解,行动之初,省公安厅排查核定出今年5月26日24时前全省上网逃犯共4264名,并确定了1080名重点逃犯和全省“清网行动”重点市州、重点县区。在摸清逃犯底数的基础上,省公安厅于6月3日召开了全省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并制定下发了全省公安机关“清网行动”工作方案。据省公安厅纪委书记曹义鸿介绍,此次追逃行动实现了全警追逃,最大限度抓获一批网上逃犯,特别是将历年网上重点在逃人员和故意杀人逃犯作为重点缉捕对象,同时,完善网上在逃人员信息和完善追逃机制,强化监管与侦查部门的联动制度,落实户籍地派出所与立案单位的双向管控,全面铺开一逃一档制度。

  投案自首从轻处罚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公安机关“清网行动”的深入开展,最近,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联合发布了《关于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和监狱服刑逃脱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敦促在逃人员赶快投案自首。曹义鸿强调,根据《通告》精神,凡行动期间,到任何地方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在逃人员,司法机关将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的,还可以依法免除处罚。省公安厅要求,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和基层所队“一把手”都要担任各地领导小组组长,全面开展“清网行动”,省公安厅还将确定200名逃犯作为重点缉捕对象,分批督捕,实行重奖。此外,公安部门还将联合监狱管理局,共同对全省监狱、劳教场所服刑人员进行一次比对,力争从中挖出一批逃犯。

  举报有功给予重奖

  据悉,为了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到打击犯罪行动中来,省公安厅还专门拿出5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按照逃犯涉案类别、督捕级别、在逃年限确定举报和抓获各类逃犯的奖励金额,落实即抓即奖。对举报有功的群众将给予重奖,并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省公安厅再次公布24小时追逃线索举报电话和互联网举报邮箱:0931-8536300、0931-8816479,gsgat_qwxd@sina.com。

(责任编辑:new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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