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凶手杀害前同事一家被执行死刑 命案现场住两天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11年08月13日03:09
 
 

 

  本报讯 昨天下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核准裁定,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两名故意杀人犯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其中一人为背负三条人命的蓝山国际灭门案凶手艾建国。

  2009年7月,鼓楼区蓝山国际公寓发生一家三口被杀害的灭门惨案。警方当场抓住犯罪嫌疑人艾建国。除了在警方第一次讯问时承认杀人外,艾建国直至庭审都否认杀人,甚至编出“凶案现场还有三个男人”的离奇故事。法院审理后,根据大量证据认定他就是杀人真凶。法院查明:2009年7月11日20时许,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艾建国到蓝山国际公寓前同事徐健住处,在室内持羊角锤猛击徐健头部,并将同在室内的徐健7岁女儿杀害。次日16时许,从外地探亲回家的徐健之妻亦被杀害。行凶后,艾建国于13日外出购买砂轮机、切割机等工具,返回作案现场肢解三名被害人尸体,其间还将部分尸块抛至金川河桥下窨井内。14日中午,仍在作案现场的艾建国被抓获归案。

  2010年7月,南京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艾建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勒令其赔偿受害人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90多万元。艾建国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0年底,江苏省高院驳回其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经最高院核准,昨天下午,背负三条人命的艾建国伏法。

  另一名被执行死刑的故意杀人犯叫姜桥。姜桥,1980年生,曾因犯强奸、抢劫、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10年4月22日下午,刚刚刑满释放3个月的姜桥进入建邺区一家性保健用品店,在购买性用品时,他欲行不轨遭女店主反抗,持刀将女店主杀害。逃离后,他又多次返回现场毁灭罪证。2010年底,南京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姜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受害人家属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计人民币45万余元。姜桥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被驳回。

  (陈珊珊)

(责任编辑:成诚)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