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讯 (记者 苏东旭 助理记者 王小林) 8月15日,记者从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从即日起,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严查上路执法人员“三乱”(即乱收费、乱罚款、乱设卡)的行为。
据悉,上路执法人员在处理超限超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处罚程序,出具法律文书,除需到银行代缴罚款的情况外,当场罚款必须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关票据。处罚超限超载车辆,上路执法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责和权限执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应做到定性准确、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裁量适当,严禁超标准罚款、重复罚款、以罚代纠、以罚代管等问题发生。
同时,交通部门将对各种道路交通标志进行全面排查。公安交警部门在治理车辆超速工作中,将规范使用电子摄录设备,严禁隐蔽拍摄、恶意罚款。严厉查处只罚不纠、以罚代管等问题,严厉查处行政处罚程序适用不准、“议价”罚款、重复罚款等问题,严厉查处与违法运输业户和车主勾结,实行交定额“保护费”而免予罚款的问题。对顶风违纪制造“三乱”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从快从严处理,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作者:苏东旭 助理 王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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