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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保安因值班动手酿命案 凶手称曾因分手而饮酒

来源:北京晨报
2011年08月16日02:57

  晨报讯(记者 颜斐)某俱乐部两名保安因值班问题发生冲突,其中一名25岁的年轻保安将38岁的同事殴打致死。昨天上午,25岁的李铁虎因故意伤害罪在市二中院受审。

  据指控,2010年5月23日15时许,李铁虎在朝阳区大屯浴都城俱乐部保安宿舍内,因上岗执勤问题与同事邢某发生肢体冲突。后其对邢某拳打脚踢,造成邢某于2010年6月18日因脑损伤死亡。

  “指控属实。”据李铁虎说,他是案发当天的代理班长,到了值班的时间,他到宿舍去叫邢某。见邢某盖着被子躺在床上,于是就踢邢某的被子,说该接班了。邢某称经理安排他值晚班。李铁虎称,他去找经理核实,“经理说保安的工作安排不是由俱乐部负责,是由保安来安排的,于是再次找到被害人。

  李铁虎说,他第一次拽邢某的被子时曾遭到对方一顿骂,第二次他又去拽被子,邢某从床上起来,冲着他的头打了一拳。于是,两人互相厮打起来。

  “后来我和邢某又一起值班到晚上12点。”李铁虎说,5月25日下午1点多,邢某称有事离开,两天后他回来领工资时还请同事吃了饭。5月28日下午7点多钟,警察将他和其他同事一起带走调查。李铁虎表示,他之前和邢某没有矛盾。当天中午因为和女朋友分手心情不好,和同事一起喝了一瓶二锅头。

  法庭上,公诉人还宣读了保安龙某的证言,证明李铁虎将被害人按在桌子上,用瓶子打对方。对此,李铁虎予以否认。李铁虎的辩护人认为,被害人没去值班导致发生争执和互殴,其有一定的过错。打架的时间与被害人救治的时间间隔较长。在此期间,是否有导致被害人脑损伤死亡的其他原因也值得注意。对此公诉人指出,双方因为工作中的小摩擦互殴,不存在单方过错。有证人证明被害人在事发后没有受到其他的伤害打击,所以能够确定被害人的伤情是被告人一人所致。

  昨天,邢某家人提出了66万余元的赔偿。李铁虎表示自己并无个人财产,但愿意家属代他赔偿。据了解,保安公司已对邢某的家人赔偿了25万元。

(责任编辑:U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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