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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润低风险让假烟屡禁不止 催生铤而走险一族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范跃红 蔡海飞
2011年08月17日02:52

  一车“烟”,牵出一起由公安部督办,波及四省、涉案资金4200余万元、市值高达2亿元的特大销售假烟案。

  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浙江省嘉兴市中级法院日前一审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对涉案的两名主犯张荣文、孙明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7名同案犯因相同罪名分别被判处十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数额不等的罚金。目前,只有张荣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此案涉及多个省市和地区,除上述9人在嘉兴被判决,还有多名被告人在杭州、义乌等地法院被判决。

  一辆货车里有350余箱、1.7万余条假烟

  2010年1月31日晚6点,浙江海宁警方根据线索,在杭浦高速海宁段长安入口处拦截了一辆厢式货车。经检查,发现车上有350余箱、1.7万余条假烟,包括红双喜、雄狮、黄果树、红杉树等多种品牌,案值171.75万元。据运货司机交代,他受雇于人,准备将这车货送给海宁市丁桥镇孙老板。

  公安机关通过信息核查,确定了这个孙老板就是丁桥镇的孙明。事实上,早在2009年就有群众举报孙明从福建购买假烟,在嘉兴地区销售。孙明曾经经营过杂货店,却有着与之身份明显不符的资产:一辆丰田佳美轿车、嘉兴市区一套价值300余万元的豪宅。种种疑点表明,这个孙明确有问题。假烟案中的第一个主犯由此浮出水面。

  在对孙明调查期间,警方发现从2007年3月至2010年4月,孙明的妻子陈月萍通过一家银行先后转账汇款到“林福仁”等人的账户100余万元,钱汇出后,均由在该银行工作的林某取出。据此,警方揪出此案的幕后大佬张荣文。

  据张荣文交代,为了躲避公安机关的调查,他用别人的身份证办理了名为“林福仁”等几个账户,并让林某专门帮他收款,但林某不知实情,也没收过任何好处。

  假烟背后是“一条龙”销售网络

  随着张荣文的落网,以他为首,涉及福建、江苏和浙江嘉兴、杭州、义乌等地的假烟销售网络被瓦解。警方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捣毁多处假烟窝点,缴获4万余条假烟,查获、冻结非法所得财产800余万元。经查实,张荣文销售假烟金额2374万余元,未销售货值31万余元。

  在此案中,假烟的制造、运输和贩卖三大环节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以销定产。分销商在向烟草零售商推销过程中,逐渐形成并固定销售网络,收集到需求量后,将订单传递给生产商;生产商接到订单开始生产,再将成品假烟交给配送商,配送商负责将货物送达分销商;分销商接到货物后,将钱款直接汇至生产商账户。

  “有人要货的话会打电话给我,我根据他们的要求进货,然后再把货送到目的地,对方过来把货取走。”张荣文案发后对检察官说。几年来,浙江海宁的孙明、杭州的戚水林(另案处理)、义乌的王璠珩(另案处理)等人都是以这种方式与张荣文进行假烟交易的。

  暴利和低风险催生铤而走险族

  都说销售假烟有贩毒的利润,却无贩毒的风险,这既是造成市场上假烟屡禁不止的原因,也是孙明及其同伙的想法。孙明以前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小商贩,因为赚钱太慢,家里两个小孩开销又太大,于是他动起了销售假烟的念头。

  2005年,孙明通过义乌一个朋友认识了张荣文,并建立起业务关系。孙明从2006年开始向张荣文购买假烟,差不多每月购进100余箱,一年1500箱左右,涉及假烟款至少750万元。孙明向张荣文购进大量假烟后,在浙江嘉兴、江苏吴江等周边地区销售牟利。至案发,孙明销售假烟金额达1000余万元。

  明知丈夫孙明贩卖的是假烟,陈月萍仍负责给他汇款,他们夫妻俩的亲戚陈浩、翟云峰、范江峰也帮孙明接货,为其提供运输、保管等便利条件,或以汇款方式帮忙支付购烟款,甚至单独销售假烟。

  销售是整个假烟链条中的最后一个环节,由分销商和终端零售商组成。孙明作为这个环节顶部的分销商,为了让假烟流通,向王联群、应忠伟等人推销。王连群等人抵不过这一本万利的诱惑,也加入到销售网络中。

  虽然假烟给他们带来了源源不断的财富,但最终还是自食恶果。去年10月,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海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审查后认为,上述人员的行为均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由于涉案数额特别巨大,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故移送嘉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销售假烟活动日趋隐蔽化、家族化

  从2005年至2010年,孙明等人销售假烟持续5年之久才被发现,而张荣文销售假烟的时间远不止5年,这不得不引人深思。

  办案检察官指出,随着烟草市场打假的稽查力度、频率不断加大提高,大大挤压了不法烟贩的生存空间,迫使许多销售假烟人员纷纷转入地下,其作案手段、方法趋于多样化、隐蔽化,地下销售网络趋于家族化、组织化,这为此类案件查处带来一系列难题。

  此案中的孙明曾开过杂货店,做假烟生意后,为了隐蔽,关了杂货店,转到地下做起无店、无证买卖,还拉亲戚下水。王联群家原是开烟杂店做香烟零售生意的,后来尝到了做假烟生意的甜头,也转入地下销售假烟。

  办案检察官建议,打击销售假烟违法犯罪要多管齐下,增强经营者的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消费者的法律和维权意识,形成一个自觉防御体系。同时,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制假售假网络组织严密、隐蔽性强等特点,在打击制假的同时,不断强化市场管理,不断提高市场控制能力,综合运用法律手段,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烟违法犯罪行为,有效整顿卷烟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成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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